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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bruary 08 元宵时节又是一年元宵佳节,又该是一个家家上灯的季候了。
朋友发来的照片里,是秦淮河畔又一年灯会的场面,热闹得很,花花绿绿,实在有些叫人心生向往了。据说如今孔明灯卖得很火,只是在地球的这半边,看不见那种景致,也就只能在别人的口述里,慢慢想象好了。
说起来,不管是往天上放孔明灯,亦或者在河水里流花灯,都是太过风雅的事情。除了在电视和小说里见过那些桥段之外,怕很少在这寻常日子里能眼见到了。过去学校里倒是还会有些什么猜灯谜之类的余兴节目,到如今,恐怕连这校园也载不下这份雅致了。
曾经花了半个月时间读完一本叫做《扬州食话》的书。说的是食物,夹杂着各种各类或者相关或者附会的故事,倒也颇有别样的风味。那本书里,倒是郑重其事地列过一个标题——“上灯圆子,下灯面”——说的是淮阳地区春节的习俗:十五上灯的时候要吃元宵,到了十八下灯便要吃面条。出来这些年,灯是早就没曾见过了,不过元宵和面条,在这两天里,还是会备上的。原本有心情的时候,也会弄些豆沙、糯米粉,照猫画虎地做上一些。现在大概是浮躁了,也没什么性子慢慢和面,也就买些不怎么入得了口的现成品,权当作聊表一份心意罢了。
反复翻看着那些灯会的照片,熙熙攘攘的人群,只是在这些留下瞬间的照片里,人们都很难找到过往那一刻的自己。就像我对秦淮河的感情,也是非要到走了这么久以后,才能慢慢体会到的。于是每每回去,都要去转一下,吃一口道地的小吃,看看这街面上的风物。街边上那卖着冰糖葫芦的商贩还在,却再没看见那些举着红艳艳的糖葫芦骑在父亲肩头的孩子;小铺里卖风车的手艺人还在,却看不见一手抓着风车一手拖着母亲小跑的娃娃。当初那些“骑父为马,望子成龙”的和乐,在今天的秦淮河岸,少见了。
近来觉得自己老了许多,开始会时不时回忆那些早就成了过往的东西——高高的砖墙,青砖小路,老旧自行车经过时,除了铃铛还有那车筐颠颠簸簸的动静。小时候到了过元宵,自然是最热闹的。家家户户都看见孩子们牵着新买的兔子灯,沿着坑坑洼洼的小路嬉笑而过。灯下轮子的设计也是动了心思的,加了一块小竹板儿,于是每每转动时,都是轻轻击在轮轴上,“啪啪”地响。荷花灯也是必不可少的玩艺儿,一条长长的竹签,挂着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花朵,铁丝和彩色皱纹纸箍出来的花瓣,在蜡烛嬴弱的摇光里,倒也不显失真。还有那些青蛙灯、莲藕灯,虽不是什么主流,却也是少不了的点缀。
南方的老旧街道,总有一种特别的味道。尤其是到了冬季,沿街的人家打开封存了许久的腌菜坛子,这街面上,就完完全全都是生活的味道了。糖蒜,雪里蕻,大头菜,交杂在一起,有点甜,有点鲜,又有点酸。其实这些味道在我回想起来的时候,依然流于鼻尖的触觉。那份旧街的情绪,也不再是那些必然要亲手触摸才能再感觉到的东西——多半的,都已经随着这多少年的生活岁月,流进骨子里了。
到后来搬去了似乎高档一些的小区,再后来就直接坐着飞机跨了整个太平洋,那些古早的东西留在了身后,更多的人,已经忘记还要去把它们拾起。元宵成了应景,灯谜成了作弄文化人的把戏,街道边上干净的除了电线杆什么也不剩,花灯也只能在图片里回忆那些手牵手逛街巷的道具。就像我辛辛苦苦从超市里淘来的小菜,也是卫生到已经没有了该有的味道。
大概不是我老了。大概是这个周遭老了。那些简单的欢愉都衰退去,只有一些高不可攀的不知所谓。我怀着那颗心,却只能回忆——更准确一些,是只能缅怀。
这个季节,是上灯的时候,就算没有灯下精巧的灯谜,着手包上一两颗元宵,也是一份难得的情怀了。
January 04 渥京笔记(二)男人写男人是乏味的,男人写女人是偏颇的 礼仪这种东西只是拿来说说的。其实从动物进化到人,并在这个过程中制定了礼教和章条来约束人的本色,算不得一种进步——相反,应该是可以归咎成衰退的。 酒和男人都是话题,只是多数情况下不必说罢了。凭心而论,我并不算贪酒,只是真的要喝起来,也不推托而已。这里面多少有些所谓的面子问题。酒杯交影下的男人之间,总是免不了些江湖流气,想避免,也是不可能的。而实际上,带着江湖气的,又何止这酒过三巡。也说不清楚从什么时候开始,男人之间喜欢相互称作“兄弟”——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叫人备感亲切的称呼。人生下来,就是带着江湖味儿,改不了,也改不得——约束,大多数情况下,其实是矫枉过正的。 在渥太华最初的那一年,生活算得上是纠结的。很多年前在国内,生活的算是悠闲,除了学习和考试,也倒不用担心什么。所以那个时候听学姐一次次说起“纠结”这个词,实在是没有什么感触可言,只以为那是什么少女情怀罢了。到自己去感受纠结时,便没有了那种不以为是的豁然。那些原本以为很简单的事情,比如选择,比如情感,比如女人,一下纠缠在一起,就是那么难解难分。后来我才知道,其实没有什么是简单的,即便是看上其很单纯的,也极有可能是最探不着底的。有时候我也会想,到底是什么才能叫一个人越陷越深?其实什么也不是,与旁物无关,只是自己心甘情愿罢了。人,是一种习惯于自残的动物。那个时候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如今也实在记不起来了。过去的事情,很多,我都选择忘记——好记性有时候是得不偿失的。只是记得那时候有个男人和我说,“人要对自己好,你伤害自己,我们看着伤心”。感悟也是一瞬间的事情,我才知道,原来“兄弟”这个词的那些江湖味儿,是要这么品的。 那屋子里曾几何时围坐在一起高谈阔论憧憬理想的几个男人们,如今也只剩下记忆了。大部分的人开始各奔东西,上班的,上学的。倒是唯一不变的,都还是执着着一开始那些目标,都还是那么坚持。最后一次从我那曾经的住处经过,远远看着那熟悉的窗口,脑子里竟是兀突地想起家里的那些酒杯,闲置了好久。 而说起女人,每到动笔便会踌躇一些。大抵只有《琉璃笔记》里的那个女人,是我唯一可以下笔直言的,因为那已经不完全是一个真实的人,而更多的,是一种感觉了。“女人如水”,这是一种赞美,而这种赞美所导致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我无法再公正地描写任何一个女人。男人写女人,是偏颇的。 我还是喜欢那种修长的女子,这是小时候学画画留下的后遗症。书上说人的完美标准是站七坐五蹲三:站起来身长七头,坐下时身长五头,蹲下去身长三头。不知道是书本太矫情,还是世间太多不完美,这些年我也鲜少有见到这样的女子。只是标准已立,如影随形,在看着这现实的周遭,我倒是会憎恨起那本教科书来。书看多了,人就会变傻。 我钟意看花草,因为美;我钟意看山水,因为美;我钟意看那些标致的女子,同样也是因为美。有些东西是不需要冠冕堂皇遮掩的,比如嗜好美。假如人真的有什么天性,那就准是对美的追求——自古以来,我们看见那些值得赞美的,也都是无外乎和美搭边儿的形形色色。至于后来的世俗礼教和人原本无谓的道貌岸然的羞耻心,才叫大多数人把这些本性压抑起来,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这才是一种彻彻底底的倒退。 爱看花草,却小心避免那秋末的景象;爱看山水,却不去看那夕阳西下;爱看美人也是这样,是要保持些距离的——若然看着故人迟暮,就该是一种折磨而决非什么享受了。“云”、“水”,都是我自觉得可以拿来形容女子最好的辞藻,而这两种之为物,又都偏偏是那么不可捉摸且遥不可及。美人,是只能放在博物馆里的。就像周敦颐写了《爱莲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男人女人,永远都是说不完的,只是我开始越来越不习惯说自己的故事,无论是关于那些男人的,还是那些女人的。身边的人虽不算多,倒也算不上少,要是单说到谁而又没有说到谁,这本身也是一种乏味和偏颇。不如算了,且是罢了罢了……
“我到底是爱着你,还是爱着我自己” 整理这些年的文件时,找到零五年想写的一出话剧。只是写了第一幕,便再也没有写完。如今也记不得是什么原因,大概还是因为懒惰吧。既然事隔三年都没能完成的东西,大概是注定不能成稿了,于是留下第一幕的一段,其他的,还是扔掉好了——
[第一幕。灯光起,聚焦舞台中央的木制模特。“啪”一声模特的一只膀子掉落地上。老者出场。灯光打在老者脚上。] 老者[声弱]:掉了,又掉了,这是要一天掉几回?![灯光缓缓上升,照在老者脸部。] [老者靠近模特,慢慢弯下腰,慢慢拾起膀子,又慢慢安上。雷声起。风吹打玻璃窗声。] 老者:这屋子老了,外面都已经爬满了地棉。这一到刮风下雨的,就像是要倒了一样,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也不知道要闹腾到什么时候。我也老了,老得厉害了,你看,我这一身的毛病,也不知道还能拖多久——不过怕也是久不了的。[模特的膀子无法安上, 又掉了下来。老者长叹一声。]唉……其实,你也老了,老得比我还厉害…… [老者慢慢弯下腰,把膀子放在模特脚边。缓缓向舞台中央的长条靠背藤椅挪过去。] 老者[慢慢摇头]:算了算了,老了就是老了,没用的终究还是要没用的。 [老者靠近椅子,缓身坐下,向后挪了挪,靠在椅背上。两束灯光,一束打在模特身上,一束照着老者。] 老者[咳嗽]:你说,如果我死了,我会不会在那个世界看见她?不管是天堂还是地狱,那个我不在乎。[稍作停顿。]而实际上,我也不知道我死了以后,是要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我想我这一辈子没做什么好事,当然,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如果圣经上真的说过“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话——那我应该是可以上天堂的。其实我也没有真的看过什么《出埃及记》,这个于我,也并不重要。[再作停顿。]那么她会不会在天堂?如果我去了这头,而她又去了那头,那可真的是讽刺得很了。 [老者直起身子,扭头,看看模特。摇摇头,又靠在椅背上。] 老者:我把你放在这儿,是因为你安静。可是现在,我又开始恨这种安静了。 [雨声起。] 老者:又下雨了……她走的那天也是下雨的,我还记得。我猜想就算我们在天堂[稍作停顿。]或者地狱里碰着面了,她大概也不会理睬我。她走的那天,我没去送她……[稍顿。]不过说真的,我那个时候也不想去送她,这是真心的,我就不想再看见她,哪怕是在墓碑上的照片。我不喜欢红白事,更不用说是她的了,红的,白的。 [雷声。老者起身,慢慢走到模特身边,一手搭在模特断去的肩膀上。] 老者:人啊,经过现在的时候,都是被蒙上眼睛的。我和她,都是一样的。只能通过感觉来 猜测所遭遇的实际情况。直到后来,当蒙眼布解下后,才清楚地看见了过去。她走了,不知道她走的时候看见了什么;而我,倒是搞清楚我经历了什么——现在,才有机会得以发现其中的意义。 老者[咳嗽]:想想过去的那些年,她对我而言,就是地狱!真正的地狱,是没有什么火刑和绞架的。可怜的我,竟然完全迷失在那里面,找不到出路。可是她走了,我倒又焦虑起来——我这平淡无奇的生活的另一端,和她的际遇一样,如此脆弱——被无缘无故抛进这个世界,却又注定要以一死告终。 [老者慢慢弯腰,慢慢拾起断下的膀子,然后慢慢走回藤椅坐下。把膀子放在腿上,两手搭在膀子上。] 老者:我以为你不会老的,结果你也老了,也残疾了。其实你和我们一样,谁也逃不出时间的命运。我们都是这样的:毫无理由地诞生了,苟延残喘地活着,然后偶然地死去了。 [风雨声转大。] 老者:其实我对她的死,依然耿耿于怀。我并不恨她,也希望她不会在天堂……[稍顿。]或者地狱里恨我。也许她的存在是一种善,只有由于我的同时存在,这种善变成了恶。可悲的是我们都不自觉地禁锢在自己的存在里,既不能理解别人,也不愿意叫别人理解自己,于是才产生了那些不公正的判断。 [雨声渐小。老者轻轻摸着断下的膀子。] 老者:我是应该感谢她的,实事求是地说。我是通过我眼中的她的一举一动,来感受我的本身价值的。如果我的世界在她的认识世界里被瓦解了,那也不可厚非……我早就该理解,在个人的世界里,只有个人是可以被最终感知的…… [稍作停顿。一束灯光从模特身下移开。全部聚焦在老者身上。] 老者:可惜啊,现在的这些恋人们……你们总是迫切希望看见被爱的他/她消失在你们自己的自我里。可是,一旦实现了这种融合,你们就失去了你们爱的人,而又回到了最起点的自我的孤单了……[稍顿。]你们所追求的那些美,只不过是你们自己的美,却不是你们所爱的人的美——和我一样,到底是爱着她,还是爱着我自己?! [落幕。第一幕完。]
这是很短的一幕独角戏,现在看来,没有动力写完的缘由,大概也是找不到什么人能够背下这大段大段拗口的台词。从这戏里走出来,这诺大的世界里,纷繁的环境中,其实每个人也都只是在演一出各自的独角戏——当几个主角撞到一起,似乎,这出戏也就暂时变得热闹些了。
December 30 渥京笔记 (一)序 在渥太华四年,其间写过三四篇笔记,为了各种各样的缘由。而从第一天落到这个小城,就一直在捉摸什么时候也要为她写一篇笔记——是到走的时候,这种感觉便更加明显了——如果说我曾为我身边那些擦肩而过的人事不吝啬地付诸了万余字,这个一直在我身边四年的小城,便更值得如此了。 我一直在偷懒,找一些“尚不到时候”之类的借口,于是到了今天,已经到多伦多后四个月的关口,就再也没有什么理由了。和所有写故事的人一样,要把记忆里的东西化在纸上,总是选择忘却些什么,保留下什么。于是翻出早就准备好的名字,开始着笔:《渥京笔记》。
渥太华 夏季渥太华,天总是很晴。郁金香的花季已经过去了,地上艳丽的颜色成了照片里的点点滴滴,而这天空,还是晴的湛蓝。云,拉出了若有似无的线条,以至于让我曾经很是感叹这似水流云的美。 和多伦多大不同,这个宁静的小城,鲜少看见飞机在顶上划过,而机翼带出的那条条气流,更是能延伸到无穷。于是每每在路上不经意地仰头看见渐渐消失在云层里的机影,多少是会心生感慨的。 那时候有朋友生病,在这里待了不到一个礼拜,便决定收拾行李回国休养了。那时候看见的飞机,就不再仅仅是承载旅人思想情感的工具,而是带着如同起飞降落一般的情感落差,和不得不说的异乡客的忧伤。从当初单纯的科技进步,到后来不可避免的言词附会,飞机已经带着太多它原本无须担心的那些是是非非。而我读来那过去洋洋洒洒的万余字的笔记,竟纸纸都是身若飘萍的味道,还有那每一次都会说及的飞机起落。难免有些自怜起来——尽管自知嚼来毫无味道。 我们总是要承认的:人是一种很随意的动物,确切地说,相较于其他物种,人,是可以很随便的。即便常把“乡土难离”挂在嘴上,可是真正被问起关于乡土的定义时,往往又不知从何说起。其实哪里都可以是乡土,哪里都可以难离,文绉绉的说起来,“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处处是青山”。换句话说,任何地方都是可以离得开的,人,生下来就是没有根的。 我一直在想一个可以被量化的标准,一个准确的时间:人到底要在一个地方呆上多久,才会产生一种不舍的情感?这是没有放诸四海而皆准的定义的,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但是有一点大概是真的,无论任何情感,都是只有在最后一刻,才变得实在起来,比如离情。 渥太华是个很特别的地方,它的特别和物质无关,于是也就自然会因人而异。旁人的事情我是不知道的。单就我来说,这小小的城市总是附加了许多由个人情感而牵动喜恶,实在无辜得很。而这一次我真正乘飞机离开时,也不再是从那个曾几熟悉的渥太华机场;从飞机机窗里望下去,是片片高楼、繁华喧嚣的多伦多。走出来,也许才能看得见,于是当我动笔时,四年间沉淀的,淘汰的,死去的,活下的记忆,都可以变得平和了很多。 笔触停顿的时候,深深地喝了一口酒,入口尽是辛涩。就算知道酒精伤脑,知道其实灵感这东西和酒精扯不上一丝关联,但还是免不了。这种无关要紧的搭配,少了,倒也不是滋味了。酒精是会挥发的,会催动潜在最不自觉的情绪,而后又随着酒气的翻涌,一并发泄出来。对于说故事的人,酒精的功勋,还是显著的。 坐在飞机上写东西,总是有些不自在。大概是那空间太过拥挤,一种压迫感由外向内,又由内而外。激烈的气流在机身上呼啸而过时发出的动静,哪怕在这重重铁皮包裹中,还是能听得分明。小,这个空间太小。 实际上,渥太华也就像这机舱一般,小得紧。那些反反复复的人和事,不管怎么逃避,还是反反复复地出现在身边,不管是不是真的偶然,却都是这样,反反复复。无聊时翻出护照和回程机票——8月20号,多伦多——和四年前一样的抵达时间,和四年前一样的抵达地点。有时候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如同一场编排的剧幕,安排好的事情,又是这样,反反复复。巧合,总是能引来不少的题外话。
乱语 我把以上的那段文字束之高阁了很久,多少次觉得该下笔写些什么,却又不知所云。纸篓里多少揉成一团的草稿,是记忆里道不清的迷雾。 三天前我从渥太华回来。这是我辗转到多伦多后第二次回去。当旅店的人闲聊时问起我到这里的目的,我竟然很自然地说,旅游。我在过去的四年并没有好好看清过这个小城;而离开后的回顾,作为一个外人,便有了这种评头论足的心情了。 我说,做什么时候都是讲究心情的——朋友说,我终究是入不了禅宗的。
其实,没有心情,也是一种心情 世界很小。而实际上,世界比我们能想象得更小。圣诞旅途中短暂的逗留,餐厅里的一餐茶点,竟也能擦肩而过那些几近忘却的人。 在渥太华第一年的记忆就是这样硬生生被拎了出来——这种回忆的方式是很不友善的——人是一种需要适应过程的动物。 那合该是怎么样的第一年: 当拎着两只皮箱陌生地站在新房东的门口;当习以为常的熙攘闹街景一下变得冷清又疏远;当与人沟通时才发现原来语言竟是一时无法逾越的障碍;当夏夜的风寒也忽然觉得格外凄冷……我不曾出过远门,而第一次出来,便要这样远渡重洋,这似乎是一种讽刺——就像我不学英语,因为我以为我这一生都可以避开它而不被强求用到——到头来,也只是“以为”罢了。总有太多的事情是在我们的意料之外,而发生,却是必然,于是很多遭遇就成了考验,考验着一份心境。 某次听朋友说初来乍到时,曾半夜里躲在被子里偷偷哭泣。我想这大概不是一般人可以体会的,有一种孤单是不能言表的,无论有多少身外的乐子,那些,都不关要紧。有人听说朋友的这段话,便开始窃笑;而我,笑不出来。那时的自己,虽说不上落泪,一阵心酸还是难免的。我有一种无聊的自尊:吝啬自己的眼泪。而如今想来,是可笑又可悲的——其实发泄,并不伤及所谓的自尊。 走过四年,看来自己的生活真是极其简单的。大部分时间不过书卷为伴,直到毕业时的那份荣誉倒又觉得无法弥补那些失去的作乐机会。人是贪心的,我也贪心,好在,我还是人。 而一个人的改变,却也无需四年那么漫长。不曾出过校门,不曾经历人情是非,这些足以让人天真的条件,是可以在转眼间就全部勾划掉的。很多年前,看过蒙田的《多少回我成非我》,那时的那种感叹一度不能体会。而不知道何时,我站在镜前,兀突地也开始感慨道:“多少回,我是真我?!”我也怨恨过一个人,后来我觉得我成熟了,于是开始感谢这个人,因为我觉得是这其间的一切才叫我走进这个真实的世界。而事到如今,我又开始抱怨起这个人——这不是我要的成熟,又或者,我根本不曾追求过什么成熟的美名。这一切的周折波动,也只不过是一份心情的起起落落,是一次次“多少会我成非我”的无奈下的副产品。 那第一个年头里,我认识了两个可以完全和我毫无交集的男人,只是因为一个女人。而渥太华就真的是那么小,无论是在学校或是在饭店,无论是早上八、九点钟还是半夜十一、二点,总是如此隔三差五地会碰见这两个人——即使我再也未曾见过那女人。有时候这个城市会叫人埋怨太小,同时又难免感叹原来也可以大得这般恰如其分。其实过去的事情本该就这样过去,留下任何痕迹都是多余,就像朋友告诫我的“适可而止,不须回头”。我便以为我可以一直忽略——忽略那些人,忽略那些事,也忽略那一年。直到他们出现在我同一期的毕业典礼上,不知道如何开始的一段寒暄,其实没有人在意或者提及那段过去的颠三倒四,路人终究是路人,不会因为什么插曲而能够粉墨登场在自己的舞台上,所以那一刻是可以毫无芥蒂的——无所谓可以去忽略什么,这一切也都只是在乎心情,一段早就过期的心情。
October 01 罗汉清修的地方
这其实是三年前写下的只言片语了。忽然朋友问起西园,于是才唤起我差不多已经遗忘的那段游走苏州园林的时光。在网上找了很久,才在原来学校的校刊网站上找到——差一点儿就真的只能在停留在我记忆里的一段文字——还是决定保留下来,人,或许真的会难免怀旧,于是便让自己干脆一些,肆无忌惮地怀念那段过往好了。
苏州的园林里,寺庙园林多多少少占着一席之地,好像狮子林,也算是苏园的代表之一。听说西园的五百罗汉堂里,每个人都能找到与自己相应的那尊罗汉,于是就找了个空闲去寻觅那个芸芸众生相中的自己。苏州的西园,戒律幢寺。
September 22 记忆南京人多少都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本地人很少去切实关心自己家乡的风土,无论是驰名遐迩的景点,或者榜上有名的小吃,若不是为了招待远道而来的朋友,自己大概是鲜少有心情去好好经历一番的。那种“即便今天不看,明天也不会错过”的念头,倒着实是害了不少人。
无可否认,我对南京的记忆,也是在我离开以后,才慢慢生成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零零碎碎转过几个值得称道的地方,然后慢慢沉淀,或许忘记了大半,然后能剩下的,就成了这“记忆南京”。
“南京,是一座悲伤的城市”——无数南京人已经习以为常地用这句话来向外地人介绍着这个历经千年的古城。越王的高耸城池,吴宫的幽丽花草,东晋的衣冠古丘,大明的太祖皇陵,以至于后来的太平天国的风起云涌和国民政府的兴衰起伏,南京,这座背负了太多的城市,即便是那一块斑驳的城砖,一影轻逸的梧桐,每一个不经意之间,都是不能承受的重。
我见过鬼脸城,还有那本该绵延相连三十余公里,突兀着万余垛口的明城墙——这座城,便一下穿越了所有的时空变迁,扎扎实实地描画着大明王朝二十一年的所有付出。建造这样一座城,是一个无名的壮举,除了那城砖上早已难以辨认的铭文,谁也无法想象这四五丈高的城垣到底染尽了多少血汗辛酸。当站在中华门城头,亲手触及那湿润又粗糙的砖石时,如同“古月照今人”一般的苍凉感,便不由地侵蚀着这城楼下正在喧嚣的现代都市的一切。就如同那藏兵洞里时刻散发出的淡淡湿漉的味道,或许正是见证过太多,才让这座城,变得如此多愁善感。
中华门正对的长干桥,不知道已然经历了多少次的修缮,这桥上曾经的官轿大马,如今的汽车摩托,也早已不在乎什么光阴流转,百折千徊了。我曾一直有一个幻觉,一个我从桥的这一头走过,下桥时,便会来到一个未知的年代的幻觉。即便年少轻狂不再,只是即便今天从这门楼下看去,依旧难免这种不着边际的幻想——同样,南京是一个受得起这种幻想的城,她有她的底蕴,来满足我无限的好奇。
长干桥下是十里秦淮的一端,我见过秦淮河的源头,辽阔的石臼湖,只是自然之美,单凭那景,是叫人心旷神怡的。而秦淮真正的美,却在于她的百变,尤其是到了南京这一路,实在是给了千古文人无数的谈资。是那一曲《玉树后庭花》,让这夜游秦淮的杜牧怅然地低吟着“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是那来燕桥侧一株矮草斜花,便引得着刘禹锡一叹“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秦淮河,夫子庙,如今的南京故地再也不是过去文人骚客歌赋吟诵煮茶啖酒的所在,也就再找不到昔日莺歌燕舞金脂玉粉的酒色声光。乌衣巷留下的仅仅是一个蓝底白字的街牌,再也看见什么达官贵人的迎来送往。南京这座城,在历史的岁月里,似乎是迷失了自己,然后慢慢沉寂下来,在久违的平凡里,摸索着失去的东西。
从我有记忆开始,秦淮河畔的夫子庙,除了那供奉先师的文庙,和门庭森严的贡院,清一色的,是尽显飞檐峭壁的明清建筑。无论是年年岁岁的元宵灯会,或者雅兴突来的游船夜泊,映衬下的那一幕幕“青砖小瓦马头墙,回廊挂落小格窗”都是这千年水曲留下的无数唏嘘。秦淮河就像这古老的南京城,被附会了太多原本不必相干的力。钟山龙蟠,石头虎踞,这江南形胜的四百年间,引来了中国历史上的四十九任大小帝王。当秦淮流水被划归南京城区的那一刻,她既是完善了这都城的民居功能,也被天下人另眼相看,成了历代皇朝兴替的指南。无论是尘世间熙熙闹闹,又或者百业萧条,秦淮无语,她和南京城一起,用“静”看待这世代轮回。
如果说秦淮河水给了南京历史的涤荡,那么南京有一条路,足够给这个城市带来英雄的回想。中山路,这条十二公里的柏油马路,贯穿这个城市,从长江一岸,连接着中山门外的中山陵。悬铃木之所以成为南京特有的行道树,也正是由此而来。不可否认,我曾厌恶那每到深秋就开始纷纷落落的梧桐絮,只是到了离开多年,我反倒开始怀念那只有南京才会有的秋色。无论是什么人来到南京,我都乐意带他们去一趟中山陵,首先印入眼帘的,便是那道边茂密成荫的梧桐影——我去过不少城市,也只有南京,能教人有这种盎然生机的自豪。或许到了初夏,这里会是最好的去处,天不会很热,有着耀眼的阳光,走在浓密林荫下,便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惬意。
中山陵的景是重叠了时间和历史的。从梅花山下东吴大帝的孙陵岗,到“治隆唐宋”的明孝陵,皆是一时人龙的君王,静静地留守着这片故土。朱元璋的孝陵,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座石甬道截直取弯的皇陵。从棂星门折向东北,神道呈着天罡北斗的形状,小心地绕开了孙权墓。或者是真的和曹操一样,敬重孙仲谋是条好汉;又或者是为了“远朝近案,前有照后有靠”的风水格局,朱元璋留下了梅花山下的孙陵,也留下南京古城的过往。
如今怕是因为见过了大世面,那儿时看来宽广的孝陵神道,如今也不过如此了。只是那道旁十二对神兽石雕,依旧亲切得很。恐怖不单单是我,南京城里长大的孩子,都会在人生的什么阶段,与这里的石马石象獬豸骆驼亲密接触过。这就是南京,身着铠甲蟒袍的文臣武将,和身后漫山的斗妍的梅花,都曾印记在南京人可能已经遗忘的生活里。
中山先生的墓算的上是最辉煌的,即便它没有孝陵那样耗时长久,但是近代科技所扮演的角色,使得这警世钟一般的杰作,历经风霜战火,依旧傲然。从入口处花岗岩石牌坊上先生手书的“博爱”,到祭堂拱门上的“三民主义”,这座由汉白玉石和碧蓝琉璃瓦构建的殿堂,被簇拥在紫金山郁郁葱葱的山林间,庄严得很。或许是后人受了大周女皇武则天的影响,中山陵的碑亭里,也立着一块没有碑文的石碑。若是说有什么不同,那女皇的块无字碑是为了千秋功过后人评说,到如今却是“无字碑头镌满字,谁人能识古坤元”;先生的这块碑,却合该是要把一部沉沦的大国从封建泥潭里步出的历史写上,而这一块碑,又岂容得下……
中山先生这样评价南京:“南京为中国的古都,其位置乃在于美善之地区,其地有高山有深水有平原,此三种天工钟毓一处,在世界中之大都市,诚难觅如此佳境也。”
南京便是这样的一座城:她开启过春秋战国的血雨腥风,她目睹过千古帝王的兴荣荒败,她致力过民族振兴的波澜起伏,她隐忍过外强凌辱的无辜牺牲,她也正经历着世界变迁的自立更新……
南京,是一座悲伤的城市——她经历着和其他一切城市一样的现在和将来,却承载着独一无二的过往风霜;她的悲伤,便是由这些厚重开始——也就铸了这坚毅的英雄之城。
记忆,南京。
以下关于 记忆南京 的图片,由Perfect-PP友情提供,特此感谢!!
February 16 自嘲我开始有一种比提笔忘字更严重的问题,提笔忘句。
很多东西想写了很久,却每每开头,都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于是干脆作罢。大概所谓的记忆和怀念,都是只能深埋而不宜与人分说的。一开口,便会觉得困难重重。难得相同的背景,难得相同的经历,难得相同的价值取衡——所以,人们才说,千金易得,知己难求。有时候的欲言又止,也实在是周遭的限制罢。
人有原罪。或者人以为人有原罪。实际上都错了,人很单纯,单纯的来到这个世界,然后单纯的离开,这种质朴已经无以复加。或许是太过单调又乏味,所以人们才会自以为是,给自己找来无数的借口和名堂。或许人同此心,谁也不愿意默默无闻一辈子。
孩童时代邻家的阿婆过世了,已经是数月以前的事情了。曾经受了无数的照顾,虽然心是感念,却一个字也写不出来。语言终究是贫乏的,带有立场的。“一切尽在不言中”就是关于语言表述局限性的最好论证了。如果要怀念,又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再写一万字,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已经有些困难了。习惯了用最简单的语言表达最多的信息,节约,不是一种随处可用的美德。
殉道者,情人节,玫瑰花,巧克力——这都是一些毫不相干的事情,却偏偏都可以在这个世界里纠结在一起——到底是世界创造了我们,还是我们创造了世界。当年一个傻瓜问了一千个天才一个问题:“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千个天才瞬间变成了一千傻瓜,而那一个傻瓜,成了这一群傻瓜中的先驱者。直到今天,我们还在追随着这位先驱,继续迷茫在这个问题里。
我没有立场,因为我一直追求最中立的可能。可是我又不可能生活的毫无立场,于是一种内化的彼此对立,成了生活的一部分,继而,成了我的一部分。这是一种自打耳光的循环追求。“得不到”和“已失去”或许最艰难的考验,便是关于本我的得失。我失去了一个自己,又得到了另一个自己,然后我会失去这个已得到的自己,又去获得其他的自己。我没有追求自身以外的任何旁物,穷其一生,我只是在追求一个自己——而其他的,只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得不存在的参物。
于是,这个世界上存在了这样一个人——健忘,单纯,不甘寂寞,不善言辞,又失去自我的傻瓜。
December 28 从《贝克街的亡灵》说起
序: 从一个动画片说起,大概就不会显得太唐突或者太难以理解了。一个简单的游戏世界,只要一个人可以通关,就算是达成目标。这条通路上,最后走出来的,也真的只有一个人。当队员因为各种缘由而选择自我牺牲在半途,也许动画片的简单,只是一种传统的团队精神,而看客,则可以有太多的自我联想,例如,牺牲精神和共有价值。
现今中国式的精英教育弊端就是漠视了个人牺牲的价值。
当人们从小就接受竞争意识的教育,耳濡目染所谓的成王败寇的社会——凡事争取第一,成了每一个人可以寻求自身价值的唯一途径。所谓的功劳独占,所谓的万众瞩目,一言以蔽之,就是独领风骚——一个“独”字。
十几年前似是而非地看柏杨的《丑陋的中国人》,到今天唯一还记得的就是那句“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一群中国人就是条虫”。那个时候,柏杨所想说的只是“醋坛子”国家的个人主义盛行和团队精神的匮乏。直到今天,中国人还是“老子天下第一”。团队的合作,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而言,要么不成效,要么不长久。而实际上,不管每一个人是多么的适合团队生活,就整个团队而言,依旧不是长命的。
我们有一个顶尖的组合——一群绝佳的队员,一种坚定的团结意志,只是,这个团队却多半没有发挥改有的全部潜质。各个领域的人中龙凤,往往被所谓的团队钳制。无论是当局者的抱怨,还是旁观者的指责,如果单一说我们缺乏团队精神,这是绝对不合时宜的。因为这是一个需要更加细化的问题。
团队,自然不能是一群乌合之众莫名其妙集结在一起的一个名堂。被称之为团队的,正是在于成员统一的目,一种明确的意志所指导的一个必行的结果。如果说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也许是有些过了,但是作为实现目标的过程,“壮士断腕”也是势在必行的。
用“壮士断腕”也是不太准确的。不能说中国文化里没有牺牲精神,看见“壁虎断尾,海参吐肠”,中国象棋里流传着“舍卒保车”的说法。只是这一切都是个人的。壁虎断了尾巴,它是保全了自己的生命,海参类同;丢了小卒子,赢了全盘棋,赢棋的还是那个下棋的人;独臂的壮士只要还活命,就是个个人英雄。那么除了战争年代的那些称道的烈士,谁还知道什么是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以成败论英雄,谁能活到最后,才能笑到最后。这种思想蔓延开去,求生的意志被物化到每一个角落,无论是否得宜。这是一种特务的精神——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集体任务可以暂时放弃,个人性命定要即刻保全。
如果说诺亚方舟要因为超载而沉没,那么大概没有人会自告奋勇下船,每一个人都在等待,等待别人的情操,或者等待机会将别人踢下船舷。抽签食人的情况,往往就在此刻。我们可以牺牲自己的一条胳膊,一时的利益,但是万万不能放弃全部的自己。“不到最后,绝不放弃”的坚毅精神。好吧,既然这样,也就只好大家一起抱着死了。
小学教材里论述的那些“个人理想”和“集体理想”的关系,大概已经很少有人能记起了。这也是无可厚非的,失败的个人,有什么资格生存在这个社会里?!个人理想是我在考虑的,集体理想是我儿子孙子去担心的。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必要牺牲自己,因为死人,是不会有人去顾的。连烈士公墓都可以夷平为商业墓地,有什么集体价值值得人们去牺牲全部的小我。不过是死无葬身之地罢了。
我们需要正名!
中国一代人缺乏的不是团队精神,其实我们和世界上所有民族一样,都具有完善的团队意识。而真正缺乏的,是一种全然的自我牺牲精神,是“牺牲小我,完成大他”精神。归根究底,是一种对于共有价值的信念的匮乏。除了自己脚下的一亩三分地,我们的眼睛里还能看见什么其它吗?!大抵是没有了。
教育失败了,经济建设的最终目标失败了。缺乏了信仰,不过是行尸走肉。谁说社会主义没有信仰?!这也只不过是为现在的社会主义背叛原本的社会主义所找寻的借口。
人人争先的竞争意识,没有牺牲的勇敢,不过是一纸空文,留下一些自以为是的成就,然后衡量下的得到,甚至补不齐失去的百分之一。
人类一争取,上帝就发笑。 December 26 写在2007年12月26日时间是越过越快。好像去年的这一天还在回忆的浅层里,今年的这一天,又纷至沓来。
从甲子鼠年到戊子鼠年,已经过了两个轮回。只是阴历年还没到的时候,还是会矫情地比划着二十三而不是二十四。
走过三分之一个甲子,往前看,依旧是一片五里迷雾,幸好还存了些初生牛犊不畏虎的劲头,冲过去,也许还能看见无限光明。现在学会的,人生没有四叉路口,人生没有选择,有的,只是每踏出一步而决定的后果。天真烂漫的不知所措,早也不合时宜了。
往后看?实在没有那种精神了。从过去走来,不是我背叛了过去,就是过去背叛了我。无论是哪一方的动作,悖离的心,一次已经太多。任谁也没有兴趣再走一朝了。
三年前,我没想过三年后的今天,我会在这里,也没想过三年间我会经历这么许多。不过也许这就是生命的乐趣,不期而遇才有惊喜。
这些时候,我在肆意成长这两个我,一个日趋平和,一个则更加暴躁;一个日趋宽仁;一个则更加严酷;一个日趋开朗,一个则更加封闭;一个日趋……,一个则更加……放任的结果,就是当双方制衡,为求平衡,我依然故我。
写在2007年12月26日。走过这一天,已经是走过二十三个年头了。
September 06 厦门印象 “七山二水一分田”的浙闽一带,似乎没有给当地人留下什么“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方便,就像一切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一样,失了通途的便利,山间地区的贫困如影随形。低矮的砖瓦平房,委屈在绵延山脚下支离破碎的田地,大抵是台风刚刚过境的缘故,纠结在峰间的阴云像是压抑着久久不能振作的人心。
偏偏又是这貌似贫瘠的土地,孕育了中国经济发展最迅猛的一个奇迹。浙闽的商人,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胜在勤劳。亦如我所见闻,几乎每一个市镇县村都被一种难以打破的忙碌气氛所笼罩,一种发乎内心的努力精神好像无懈可击。我醉心于这种繁荣,却又多少有些惧怕这种马不停蹄。
厦门是一个不大的滨海城市,地处在这种分秒必争的环境里,却又选择了繁华和娴静的折中,格格不入。这个城市很静,亦如海风中柔摆的椰林,需要一种同样静的心才能体会。我是体会不来的,或者说,从来体会的不完全。不论内心的境况如何,每次往来厦门总难免行色匆匆。第一次是两天,第二次是三天,第三次是六天,三次的行程竟也不满半月,舟车劳顿间尚缓不过神来便又要离开。姑且希望这些阴阴阳阳的数字不只是真的尽于“六”了。单纯地说厦门,作为一个城市,不算成功。它能留给我的全部印象,不过是一座鼓浪屿,一条中山街,一尾滨海的演武大桥,一湾海滩,还有一摞出租车发票。这显然不是生活,也就怪不得厦门,几点成线的单调,总是外人特有的。在厦门,我也就是个外人。
我虽贪吃,却称不得老饕,只是那份心思也是不输阵的。鼓浪屿上的绿豆饼,黄则和的花生汤,中山街上的鸡蛋饼,这些都是叫人心心念念的。我说我比不上饕餮,因为我不讲究食材,说及的那些东西就是全部加起来,多不过十几块钱,倒也能让我吃得很满意了。所谓的美食,是一种心情罢了——而我挑剔的也正是这种细微的心情上的敏感。鼓浪屿初冬的海风,吹动堤上小店支起的屋棚哗哗作响,透过出大缝隙,四面八方包裹着其中的食客,微微作颤。这时候手边一碗热腾腾的海鲜面线汤,着实诱人。而今我所能忆起的,也多半是那种当下的情境,胜过那面汤的滋味。“珍珠翡翠白玉汤”的故事,并非虚传。
最怕走的,大概算是厦大的附近。实际上我也从来没有进去过,就像是对厦门的印象一样,不过是些周边的旁敲侧击。厦大和苏大有些许相似,都是在市中心的。因为身临其境的缘故,比较就是在所难免的。显然,苏州比厦门要繁华太多,偏偏那大学的周围冷清的索然无味。侧身靠着南普陀的鼎盛香火,厦大的课余生活也自然而言的丰富起来。琳琅满目的小店,熙熙攘攘的人群,夹杂着天南海北世界各地的语言,这份热闹真是叫人流连。或许是地方小的缘故,这些本来不算什么的性格紧凑在一起,倒是十分特别,也足够吸引人了。厦大对面的那家芒果冰实在不错,尤在水果的新鲜。这样的季节,端着一杯凉爽鲜甜的饮料,日子实在很逍遥。它靠着海,这不是一般大学可以媲美的,得天独厚的条件,也带来蔚為壯觀的场面。我在厦门的那些日子,天很阴,鲜有太阳出来,所以海边的人时时刻刻都不算少。无论是眼下的沙滩上,还是远处堤坝上椰树下、长凳上,尽是一对对的情人。情到浓时旁若无人,这样完全的自我陶醉,织联成片,倒也是難得得很。总也算是不可厚非,这样的场景,说是浪费了,多少有些暴殄天物。厦门,算是一个浪漫又经济的恋爱场所,只是做学生,实在不适合来这里读书罢。
坐在二十二楼的阳台上,风时刻不曾停歇,带着海面上似暖还凉的味道。这里终究是一个宁静的城市,静得叫人有些无奈,太阳落山后的海面,没有泊船,完全透彻的暗夜。远处的岛只有模糊不清的轮廓,在海平面上,有那么忽隐忽现,捉摸不定。
这大概是浙闽最后一块自我选择的安宁地,只是当大大小小的建筑车辆开进这片土地时,安然的宁静终究要被打破了,同样湮没在所谓浩浩荡荡的发展里……
June 14 騎父為馬·望子成龍
致 六月十七 父亲节 “爸爸 总是低着头 一直的抽烟不说话” 就像这歌词里一样,父亲,如同与生俱来的定位一般,扮演着这样一个沉默的角色 当母亲在耳畔千叮万嘱时,父亲总是默默无闻 当母亲为引动的情绪哭哭笑笑时,父亲依旧像岩石一样坚强不摇 如同所有的父亲 那样“一个满面沧桑,在困境中独立承担,光的逆影下无声息地点燃一支香烟”的模样 已经成了他们最标准的联想 无数的记忆如同永不褪色的黑白照片 在“父亲”这个专有名词被强调时,跑马灯般地涌现了 如此得栩栩如生,又那样得单调无味 或许是人类初立父系社会时就默许的权衡—— 父亲,这样的概念,从来都躲在母亲的背后 成了人们最熟悉也最忘怀的念头……
隐约的记忆里还有当年骑父为马的情形 谁说男儿膝下有黄金? 为了孩子天真的“咯咯”笑声,再大的丈夫也会心甘情愿地伏在地上,重复着那岁岁年年的旧游戏 游乐园里,大马路上,每年的灯会花展,人群熙攘的每一个角落,都会看见那高出人头的孩童笑颜 老子背儿子,似乎成了一种亘古不变的习俗 和女人天生无微不至的母性不同,男人的父性便是把孩子高高举起,如同可以俯瞰苍穹雄心 骑在父亲的肩上,或许是每一个孩子童年里必然的过场 时代变了,当所有的儿时玩乐都打上了工业革命的印记 “骑大马”的游戏,却似乎从未中止过……
白洋淀的荷风吹了一年又一年,从来不曾因为什么而改变 人们无力改变自然,却不经意地被自然改变 父亲案头的那张合影,便是留在这数十载不变的芦苇荡间 旁人走过办公桌,不经意地那句:“你们的客户?” 才真的叫人醒来 现如今,那个曾经骑坐在父亲肩头的孩子已经长得如斯高壮 勾肩搭背的合影,不再是父子的模样,倒更像是差辈儿的朋友 不知道是父亲终究不能逃过岁月的催迫 又或者 是我难免被时光连拉带扯 记忆里儿时的光景,还留着淡淡荷瓣的芳香……
时常在想,那种让孩子骑在肩头的动机到底是什么? 就像是通用的准则,世界的任何角落,都有这样生机勃勃的慈祥 牛顿谦虚地说:“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这就像是一场世世代代累积高筑的神台,于是,我们也世世代代把孩子举架上肩膀 望子成龙,这是一个不分贵贱无关风雅的追求—— 它就像是一条不断上拧的发条,带着祖祖辈辈的言传身教 不记得从何时起,潜意识里会把这样的两个词组在一起: 骑父为马,望子成龙
或许会有那么一天,我也终究要成为一位父亲 从没细想过,因为这不是一个可以细想的事宜 我不知道能不能像父亲那样坚强,或者像他那么沉默 我不抽烟,也不会低着头 我就像是精神无限自由的放空者,承担不了那么重的责任 有那么一天,我也会像白洋淀里的芦苇 在涨水的夏季后,把父辈的旗,深深掩在渐黄的蒿草间 我骑在父亲的肩头长大,父亲却一直如此沉默 他没有想过自己是巨人,也没有奢求过我会是牛顿 只是,这完全是我的事情——我从没爱过苹果——这是父亲是不是巨人无关 当我害怕自己的肩膀将不能承受这传承的“骑父为马”的压力时 却深深受益着那“望子成龙”的无休止的付与 或者 没有我附会的“望子成龙” 仅仅是纯粹的年复一年的付出……
红玫瑰,这曾用天使的血灌溉花朵 这艳丽的色彩,火一般热情的遐想 带着感恩,带着希望 却是父亲 带来了这无所求的巨人肩膀……
May 30 夕阳如染·落樱似雪日本的花季差不多二、三月份,就可以看见纷纷洒洒的樱花了;加拿大却不同,这年的二、三月,依旧飘着星星落落的雪。漫天的阴云掩蔽着久违的日头,就算是樱树枝头,应该也还带着薄薄的霜雪。 五月时,天气开始回暖,太阳也觅得展露高纬度强势的机会。时间上的夏季,就像一夜间冒了出来,白天时间的不断延长,造就了日月同天的景象。 偶然回过神,才发现楼后的小路两边,遍地洒落着层层白色花瓣,细小水滴一般的形状。时有风来,空气的窜动里带着不可名状的浅薄的花香,淡,淡得无法察觉。花瓣也随着风,如雪飘临。好奇的抬头,弄不明白这是什么样的境况。一条三年来从没走过的小路,一种三年来从没想象过的植物,道的两边,樱树长得正盛。 不像想象中那样,满枝的樱花,没有绿叶,只有单纯的白,单纯的粉。目之所见的樱树,依旧枝叶繁茂,绿色是最无可挑剔的底,枝的顶端,生长出一束纤细茎脉,或白或粉的花,就静静地开苞绽放。花蕊很长,带着淡淡的鹅黄,独立的一簇并不起眼,只是它们团结到如此一致,整片的,于是枝头又染上了新色。开在树上的花总是占着某种优势,樱花如此,完整的立体感,绿色,白色,鹅黄,层层叠叠,又不见得模糊的边界。独立成章,又相得益彰。 树下是过了花季的郁金香,似乎趋于颓势,松弛的花瓣无力的四面垂下,每每风过,都是摇摇欲坠的危机。与樱花不同,郁金香花瓣的凋落,不是妩媚,而是凄美——不同的宿命,注定展示美的不同途径。可是季节开了如此的一个玩笑,两种不该相遇的花,却在这一年重叠在一起,只是时间的安排精巧又仁慈,同样的风起花落,樱花的唯美,并没有让粉黛渐退的郁金香显得太过衰败。 落樱很轻,轻到无可分辨,花瓣飘落,点点如雪片,沾落在郁金香外翻的花瓣上,一点白,一抹红,轻轻摇逸,若即若离。 这不是一种应该执著计较的东西,因为一切的过场,殊途同归。 天依旧还是亮堂着,月亮已经出现的天的一头。被文人毫不吝啬地赞美的月亮,第一次这么平淡无奇,若不是云朵稀疏,大概它就要被满天流云掩盖得一无是处了。 夕阳西下,就在天空的另一头。红,如血染一般,却比血闪亮,带着金光。夕阳斜影下是一片安宁的湖水,内敛,就像一个漩涡,吸收了所有可以反射的光,天下只余了三分颜色:落日如染的金色血红,天际徒留的寂静灰蓝,还有所有景致在逆光里不能挣脱的黑。强烈的反差倒是让一切都变得更具艺术效果了。 一切主题里,最绚烂的就是如火的夕阳;一切动静里,最雅致的就是曼舞的落樱——这或许就是最精彩的巧合,当两者貌似不经意的相遇在一起,它们把最美的,都留存在了最后。消逝并没有带来预期里哭哭啼啼的悲剧——美,不是持久永恒,而是离去前最后的灿烂。
May 07 学会感恩石竹花,如同一切平凡的植物一般,拼搏着她们顽强的生命力,常常伴随在我们身边。她们如此的不起眼,既没有娇艳欲滴的容颜,也没有沁人心脾的芳香,有的,只是默默无闻的陪衬。
曾几何时,我们是否为情人送上过这样的一束花?妖艳姣好的红玫瑰傲立在主题的中央;一枝挺拔的马蹄莲张扬的巧妙的立体感;金鱼草带来了红花还需绿叶陪的和谐;石竹花,流连在最外围,带来了一切良苦用心的饱实感——就像这束花,石竹充当着这最不起眼却不可或缺的配角。这或许是她们天生的宿命,在轮回中一次又一次心甘情愿地奉献。 人们说,石竹花,也是母爱之花。 曾几何时,我们是否见过这样的周遭?一脸尘灰的村妇正蹲在瓦房屋檐下的台阶上细细地搓着老玉米,时而停下,挑拣去混杂其中的石子碎渣。绑在腰间的碎花围裙上已经沾满了干枯禾草的屑末儿。玉米打成了粒儿,她便站起身,持着扁箩一次次扬翻颗粒,筛掉细碎杂物,此后便心满意足地晾晒在木架上。她或许不会休息,操着三角锥状的小铲转身在自家的菜地里挖一些晚饭备用的蔬菜,然后下着身子,就着地边的埂,轻轻拍打掉菜叶根茎上挂带的新泥。这大概会是一个炊烟缈缈的时分,村妇依旧是那样马不停蹄地忙碌着,她会拍拍手,欠着腰,在柴堆边上拾捡一些短柴碎碳,那双紫黑色粗短燥裂的手已经被碳粉泥灰掩埋了所有妩媚娇柔。木门上的铜扣被拍响,大抵是有人回来了。村妇忙着将拾掇好的柴禾磊叠在身侧的台阶上,双手蹭了蹭围裙,接着又撩起围裙掸落沾染的泥灰,就这般一边应着声,一边小跑着去开门…… 曾几何时,我们是否目睹过这样的场景?满面风霜的老妇,耳廓上架着琥珀色塑料老花眼镜,微微方阔的脸庞,不知道是十月怀胎的遗祸,还是岁月已经腐蚀了所有皮肤的紧实。她们齐耳花白的头发被最最简朴的黑铁丝发夹整齐地撩拨在耳后。这或许是一个北方冬天的午后,老妇人裹着灰褐色的棉袄,白色的套头围裙和袖套,黑色的晴纶面料的棉裤,土褐色的保暖棉鞋,正蹲坐在屋子墙角的矮凳上,一针一线缝补着可能儿孙穿破的衫裤。老妇手头的细针依然往来娴熟,或许时光的残忍,还没有夺走她细微的视力,或许,这也是岁月留给她最居家的敏感。老妇也许会稍有停顿,捏着针尖儿轻摩华发,又仔细打量着刚刚告一段落的针脚工夫。阳光下,她指间磨旧的顶针也实在反射不了几许光亮了,她依旧那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曾几何时,我们是否经历过这样的一幕?那是一个秋后的黄昏,矮房的窗沿边儿,一位年近古稀的老人拄着拐杖,依靠在贩黄的藤条圈椅上。红褐色的厚毛线帽遮护了大半的脑袋,只有靠近耳根处,还能清楚看见那已经银白的发丝,时光匆匆,却没有任何马虎,风霜雪雨在老人脸上刻印了所有的沧海桑田的变迁,瘦弱的脸庞,深凹的双眼,干瘪的嘴唇微微内包——坚强的牙齿已经经不起年月的考验,只有柔弱的舌,还时常露出稍稍的舌尖,湿润一下干燥的双唇。褐黑色丝面绣纹棉袄棉裤也没有掩藏消瘦的事实,枯瘦而经脉暴露的双手,相互搭着,拄着那同样干枯的拐杖。一双刚刚能着地面的三寸金莲,就如同一面指标,一切都会回到久远的从前。那双看来浑浊又如此坚定的眼神,正朝向着夕阳血色的方向…… 这就是母亲,如同我们文化的传承,这个称谓本身就维系着一个家庭,不难想象,千百年来,无论多少文人墨客,关于“母亲”的想象空间,都似乎围绕着房前屋后、柴米油盐、绣裁缝补……她们扮演着最悄无声息的角色,除了万无一失的妥善准备,只剩下毫无怨言的默默等待。母爱,正扮演着一扇“从未锁上的门”。 或许,在我们能寻得的记忆里,母亲还是那个每每放学后就在校门外翘首等待监护人;她们还是精力旺盛,里里外外忙碌不停;她们还是那么喋喋不休,在孩子耳边反反复复着一些最浅显的为人准则;她们还是会秉着女人的特权偶尔地无理取闹,甚至大发雷霆;他们依然爱美,时装、化妆品、美容保健,没完没了…… ——无论你我怎么想,这都是一种可以享受的幸福,如果不能,也该学会包容。从精子和卵细胞结合的那一刹那,我们如同受到眷顾,荣获着千万分之一的机会能够诞生——这也是千万分之一的机会,我们有了现在的母亲。我们在羊水里最安全的九个月,却是孕妇一生中最危险的时刻。人人都明白,她们可能随时面临那种“保大人还是保孩子”的抉择。倘如一切顺利,新生儿的呱呱落地,就是一场奇异的旅程——生命的开端或许是一个偶然,她的延续,却是无数个必然的协同。母亲,为我们开启了这条通往必然的门禁。 今天能想起里的母亲,不知何时就会像我们“曾几何时”见到的那些场面一样——这是不能逆转的轮轴——有一天我可以拥有一切,却不可能再补偿母亲失去的时光;有一天我可以战胜所有,却终究敌不过无情无欲的如箭光阴。 过去已逝,未来不可知,我们能有的,只有今天的分秒必争,学会感恩,也毋需吝啬我们的感恩,就在这一天,献上一株石竹花: “妈妈,母亲节快乐!”
February 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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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就应该用这里的习惯来说话。碰见这里的看客,她说,你的风格改变了?除了避重就轻,我是不能作答的,因为就算自己也并不确定什么才是这里该有的风格,自然没有什么改不改变的看法了。
该忙的事情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中国年无论如何是要过的,无论在什么地方,或者是任何时候。人们总是习惯性地问我同样的问题,这个年有什么安排,打算怎么过?准确地说,我也不知道——说到这里,好像我成了一问三不知的傀儡,几乎没有什么事情我能做出确实的回复,包括与己相关的。不过这都不重要,有时候看一些狂人哲学也是有好处的,至少在这种尴尬的时候,可以自我解围,哪怕是内心不告白的活动。
比起那些前赴后继的类似问题,更有一个值得琢磨的话题,到底什么是过年?我变得很懒,不想去翻书找什么相关的资料,那些习俗上的繁文缛节是不能用来作为解说的。过年是要放鞭炮的,这也是有典故的。比起那些孩童们为了热闹的争相攀比的五彩烟火,爆竹才是更加传统的。乡间农户的春联上总也少不了“爆竹一声除旧岁”样本,且不论是不是商业年代的大工业化生产而造成的这种千家万户的雷同,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也的确带着“过年放鞭炮”的本质,“除”。
小时候看的故事总是记忆最深刻,或许是因为年的年龄增长和记忆能力总是成反比,或者心理学上说这是选择性失忆。“年”在中国人眼里并不像外国人单纯地以为只是一个时间概念而已,它是一个名词,更是一个名字,一种狮头牛身猛兽的代称。当太阳在黄道十二宫上划过一圈,旧年新年交接的那一夜,挂灯笼,贴春联,放鞭炮就是为了吓跑“年兽”,守得一年安宁。“过年过年”也就自然不单是指跨越的时间段,更有避免“年兽”袭扰,平安吉祥的味道。
这样的故事,可能很久也没有听人说过了,80年后那些人们,不知道还有多少人知道这样的由来。科学的进步不知道是好还是坏,人们不再迷信,却因此失了根本。我们的先人就是在对自然的崇敬和迷信中传承了文明,当我们把科学笼统地覆盖在所有意识之上时,坚船利炮摧毁的也正是我们的文明。或许这样的说法太过偏执了,事到如今,中国人依然有自己的坚持,城市里的人际冷漠,街面儿上再也看不见舞狮舞龙锣鼓喧天的热闹场景,只是每年的这一天,无论是家人或是朋友,合适的,就都会聚在一起吃一餐饭,觥筹交错也算是给一年作了交代。北方人吃饺子,南方人吃元宵。淮南人流传着“上灯元宵下灯面”的说法,于是这种习惯也就随着书里的教义留了下来。早先的人或还懂些内中的意思,再后来,信息化的时代改变了口口相传的旧方式,父子祖孙的沟通变成富余,传统自然流失的徒留表面文章。
如今说起来,过年,就是那一桌年夜饭,一场可有可无的“春晚”,孩子们会更有兴趣,多少是为了那难得的假期和充盈银袋的压岁钱。今天,他们天真得已经不用理会什么是“万岁千秋”“去殃除凶”,什么是“龟蛇双鱼”“龙凤吉祥”,更不用去理会“守祟”或者“压‘祟’钱”的说法。怨不得他们,就连封压岁钱的红包,大人们也早已剩下了。曾几何时,我也忘记了什么是“祟”,什么又是“压祟钱”,年初一开始走家串户,亲戚朋友的红包已经赤裸裸的成了毫不掩饰的现钞,卷作一团的人民币,幸好是红色的,也就不算辱没了那个“红”字。比起红纸里的包裹的铜钱,康泰克、百服宁倒是克制黑身白手小鬼最显而有效的办法。而我,现在拿着那些绿色的钞票,恐怕是连领压岁钱的激情都没有了。
太多的东西简化作了一种浮象,没有年夜饭,没有那青黄不接的“春晚”,没有烟花爆竹,没有放在脑后的“压祟钱”,日历上的除夕和正月,到底还承载了多少意义?回到引发这些言语的问题,“过年怎么安排?”实际上我也不是没有回答,只是当我说没有安排,或是没有年夜饭,没有鞭炮,没有压岁钱的时候,对方会说,这哪里算是过年。而我只想说,就算有了年夜饭,有了鞭炮。有了压岁钱,就算是过年?这样的争论必然是没有结果的,于是从摇篮里就该扼杀。
我有手表,有电话,有电脑,任何一个东西都可以显示时间和日期,公元的,他们不负责农历的任何内容。我是一个不经常看日期的人,就算是考试,我也不会去翻看时间,偏偏家里总有一份日历,多是些不要钱的赠品,偏偏印刷详细,外国人把中国的节日毫不保留地印在他们的日历上,然后有意无意塞进我的信箱。已经三本挂历了,来这里三年了,每一年我都说想回家过年,虽然很明显的目的也就是那年夜饭,烟花爆竹,还有压岁钱。然后每一年我都在这里,这里很冷,每年的这几天都会下雪,很有氛围——我应该承认,三年前我也不会去思考什么“年”和“祟”,那不是一个适合人们去寻根究底的氛围,虽然那里不下雪,很暖和——前天开始降温,飞雪漫天,道边积起的雪,可以淹没半截小腿。还有一年,我原本是这么打算的,只是现在,谁也不知道在后面的那个中国年,我会在哪里。
今天是国内的年三十,除夕夜该是最热闹的。昨天夜里睡得并不安稳,于是迷迷糊糊到了中午。国内的朋友找来一篇东西让我翻译,说是要做毕业的论文,答应的事情总是要完成,稀里糊涂地翻译了一半,才发现这是一份过期的政府报告,不知道这样的论文要如何做……
这是一个很冷清的小地方,下了雪,街面上就更没有人了,所有人都按部就班地过着自己的生计,日历上的脚注并不能改变什么。就像我坚持的那样,这里没有年夜饭,没有鞭炮,没有压岁钱。
当然,这些都是可以人为的,一顿饭,一点声响热闹,一封红纸包,却总缺少一点儿,只有一点儿,却最是重要。
过年,更该是一种心情,一份心思。
新年快乐!
December 22 云山之雾清湿温润的竹林山地,点点苔藓的暗色青石,那细流带来的终年不散的水汽,在半山腰处便形成了浓烈的雾色,松木碎瓦搭就的小径是这里人们入山的唯一通道。往来不息的脚步在石阶上踩踏出斑驳的岁月痕迹。
有一句佛偈如是说,竹扫石阶尘不起,月倒寒潭水无痕。
那迷蒙缭绕的青山之腰,不知道是无边无涯的水雾,又或者坠落彼端的天边云海。
——
坐在书桌前,盘算着收拾行囊的全部清单,忽然满头脑的天马行空,这些景物人声便开始走马观花一般在念头里一闪而过。“云山之雾”便是那一刻的产物。出于莫名其妙的缘由,很明显,我喜欢这四个字组成短语。惜物的人往往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不愿意舍去这四个字的片断,就会像现在这般,为了保留这个灵光一现,而浪费更多的精力时间去扩充由此引发的作为补充形式的文字。吝啬和铺张,似乎在任何程度上都是不能完全对立的。吝啬个人思维产物者,必然在铺张他所拥有的物质,反之亦然。如果用一个方程来表述满足,物质和遐想是最可取的两个变量,在同一个等级上,此消彼长。
从来没有关心过那个称之为调制解调器的东西。大概是因为习以为常,八九年前便开始接触的东西,除了照本宣科的电脑课程考试,那个被戏弄作“猫”的器械,是一个可以视而不见的存在。普及是被忽略最基本的原因。我的心脏在跳动,因为没有指示灯,没有人可以很明确地看见这个内在的动作,然后作为电子产品的调制解调器,频繁闪烁的指示灯,似乎也并不引发人们的好奇和关注。带有间隙性的跳闪,代表着一种网络运作的正常性。不知道有没有人想过,当网络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时,这种跳动的“猫”的心脏指示,可能已经超过了人类生理上不可见的心脏跳动的重要性。自然人和社会人分隔出了不可逾越的界限,机械化取代了人本的地位,并且开始磨灭他们。
又或者同样不知道是否应该执著这种可以带来巨大效应的社会机械化,在某种意义上,它消灭了美的意念。当重新看罢《摩登时代》,完全忽略人性的存在,具有的除了关于追求欲望的价值,已经找不到和谐社会的美感。这似乎是很重要的东西。关于美感的追求,是人类得以开化的某种根源。除了理所应当的艺术,道德和法规也应该归功于美的追求。有乖伦常或者违背人类公共价值的行为产物都是不能称之为美的。简单地说,一切违反人类共有本性的行为及产物都是不能称之为美的。怪诞的人,可以有一个颇具美感的词语修饰,特立独行。于是也仅此而已。当人们观赏十七世纪荷兰画家笔下的优美时,或许可以顿悟那种来源于富庶生活的平凡人安宁祥和的大众之美。这是一种不能打眼的美,但它可以历久常新。多数今天的人依然沉湎在这种普通的美感中,又大概是这种纯粹美感背后的花园式的生活。就像附录里说的,只有在没有对于饥饿、贫困、战乱和流离失所的恐慌的社会里,才能在普通百姓脸上看见这种自在的惬意,一种不需要笑容就能表达的幸福。
关于“云山之雾”,或许是中国式的花园生活,比之欧洲人的田园风光,这种山高水长云蒸雾蔚的山林隐居,更表达中国文化里核心的内敛。通常中国人用一个“隐”字来表达自己的无限高尚。不争和无为,在道家兴衰的千百年来,并没有随之波澜起伏。从一开始,它们就伴随理想国度里拱垂而治王权理念而深入人心。这是每一个出身卑微的后来统治者追求的和谐美,并且不因为宗教的王朝兴替而旁落。这种中国式的理想国,似乎要比柏拉图的理想国来得平和许多。
这是多少年来,多少代人,心心念念的“云山之雾”。
April 27 《梁祝》,悲剧意识,及其他 宋人在禅宗修为上划分三境,“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芳迹”,“空山无人,水流花开”,以及“万古长空,一朝风月”。禅宗始终没有出世,以至于在禅修的分界上,也出发于执著的自我追求,四野寻芳,寻求关于自我的种种解说,我是谁?从何来?往何去?如此云云。
当然,这是禅学的起点,总不能类同于佛洛伊德的关于“自我”是原始欲念(本我)与社会伦理道德(超我)之间的平衡法则。
于是当修为达到某种境界,也就是所说的超脱自我执著,在灵动间构建一个独立世界,见水流,识花开,多少有一些“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的洒脱味道。更深层次的禅学,便是最后明了万古长空,而独享一朝风华。举杯邀明月,而深谙“古月年年照今人”的时空差异,坦然豁达,而臻“天人合一”的无所欲求。
不难看出,宋人在三大境界中,都以一个“空”为主题,只是殇情愈浅而已。作为修道人,这种由外空而转至内空的过程,正是他们追求的——从有所求,到无所求。人,在整个过程中,有情无情,有心无心。
同样,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说,“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罔不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从“望断天涯”到“伊人憔悴”而至最后的“回首惊见”,如果说是一段寻寻觅觅的过程,更不如说是由追逐到淡然的经历。一句“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竟是道不尽的辛酸和无所他求的平静。斑驳光影下,一生为之汲汲盈盈的对象,近在寸尺,却已经无心再求。文人笔下的豁达,无非如此。世人皆为财帛,太白一句“千金散尽还复来”变成了千古佳话。原因不难,正是因为随性放逐。
禅宗和王国维,同样在人生三境中,把有所求到无所求的过程,列为指标。对于他们的对象,达到最高境界,便得其圆满,堪称一流。然而,简化这种价值,仅仅立于戏剧的角度,无论是苛求或是无欲,原本都是悲剧。
“求”,本是源于不满,现实下,对过去,对现在,对将来,各个方面的种种不尽如意,便是索求的开端。而这类人,往往具有本身的限制,无论是能力,或者心力。这种不可逾越的界限,便牢牢把主事者束缚在原地,即使心比天高,始终命比纸薄。于是这就是悲剧的产生——“欲所不能”的悲剧价值。追求,却始终缘悭一面。类似的悲剧,并不少见,除了莎翁笔下的诸多形象以外,实际上,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种悲剧的主角。爱恨情仇,攥人热泪的悲剧话本,多是以这种擦肩而过的无可奈何作话头的。最为经典的,自然是罗密欧和朱丽叶的故事,除了无数的翻版之外,当然,商业价值始终是建立在文学内涵基础上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家族世仇不能在一起,于是出现了第一个“欲所不能”的矛盾。进而,试图私奔的朱丽叶在神父的帮助下,以迷药假死而争取罗密欧回到身边的时间——然后,可怜的罗密欧回来得太早了,他看见仍然处于假死状态中的爱人,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产生了第二次的“欲所不能”。于是,殉情而死的罗密欧以这种极端的方式控诉不公,而紧接着苏醒的朱丽叶,看见爱人横死身侧,自然也是一番撕心裂肺,对于她而言,莎翁给了男女二人一个共同的立足点,便是两人都必须承受一次这种摧魂销骨的“欲所不能”的痛楚。朱丽叶也死了,同样选择的自杀,为情而死的深深恋人,到最后也不能携手,于是整个主题在谢幕的一瞬,又一次强调了“与所不能”的悲剧意识。
“无欲”,作为人生境界的最高端,同样也是悲剧的另一种形式。多数人以为“无欲”,自是豁达,清高而不入凡俗,这种修为,是羽化登仙的境界,洒脱本身,应该算是一种喜剧。而实际上,当人们经历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的境地时,心中,大概会是另一番滋味。套用一句老词,就是心中打翻五味瓶,各种滋味用心头。那是“寻他千百度”,一生追逐,却无所得,垂垂老矣,不经意的回眸,却发现“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何等的辛酸?!此时,虽然再近一步,便是马到功成,只是这多少岁月风霜,心中当年的年少轻狂,似火热情,如今已经荡然无存。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相反,正是力有余而心不念。这种可为而不愿为的悲剧,就是“能所不欲”。比之“欲所不能”的不同,“能所不欲”不是博人同情的好例子,因为能够达到这个境界的悲剧,在生活中是鲜见的。人本是如此,只有对自己雷同的人物或是经理才会赋予最大程度的反响,包括伤心的情绪。“能所不欲”的悲剧,结局可能以喜剧形式出现,或许笑不出来,除了轻轻叹息——泪水,使那些真正看懂的人,才会有的行为。关于“能所不欲”,《梁祝》应该是一个好例子。即便很多人认为《梁祝》是东方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或者《罗密欧和朱丽叶》是莎翁笔下的西方《梁祝》,这两点都是殊途同归的,除了东西方文化立场的面子问题。事实上,个人以为,《梁祝》本身是一部悲剧,这是无可厚非的,只是它更胜于《罗密欧和朱丽叶》,应该算是一部“能所不欲”的佳作。抛开故事最开端的那些笔调,同样是门第隔阂,梁山伯和祝英台相恋却不能结合的“欲所不能”,以及后来,梁山伯重病将死,此生无缘与佳人共结连理的“欲所不能”——在这一点上,无论是《梁祝》或是《罗密欧和朱丽叶》,都是伯仲之间的,或者说,单纯就戏剧矛盾和剧情构思上,莎翁的假死,或许比传统中国礼教束缚下的求功名娶贤妻更为精彩。两者的不同,在于“化蝶”的结局。这种神话的价值,莎翁是自然不会用的,基督教的名义下,除了上帝的天使,任何其他的化身,似乎都是不唯美的,同样不可取。中国文化的灵活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样是神话,《梁祝》的故事不同于聊斋,没有那些转世还阳再续前缘,没有那种山高水长世世相守,两只翩翩彩蝶,飞舞出坟茔之间,灵魂不死,却不是大团圆喜剧一般的举案齐眉。神话,托胎,给了两人充足的理由,再续未了缘,然后,选择绚丽而短暂的蝴蝶光华,正是他们的“能所不欲”。蝴蝶短命,花开一度之后的爱情,何去何从?经历世间种种,不愿为人,雄飞雌从的有情人,如同协奏曲里的那段华彩,极迅速的升华。如果说“欲所不能”的悲剧在于其结果,那么,“能所不欲”的悲剧价值,则是其形成的全部过程,绝望中的灵台清明,彻伤后的无知痛痒。
我听《梁祝》,多是苦笑的结局。或许就是为了那段最终“能所不欲”的悲剧。
January 20 沧浪亭记
在苏州一年,秋、冬、春、夏,一直懒得出门儿,于是在这最后的几天里,即便是冒着大太阳,也是要去这苏州最早的园子看看。
记得“渔父莞尔而笑,鼓枻而去,乃歌曰: ‘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 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
隔着葑溪便见得清秀的“沧浪亭”三个字,端庄稳健。踏过石板桥,方能进入大门。门前一湾溪水便使沧浪亭自引与其他园子不同,所谓“未入园,先得景”。
这便是子美的沧浪亭。
园前的溪水间再也见不到那孤舟独钓的蓑笠翁,却也少不了几个结队而至的垂钓者,当钓竿插入水中,葑溪之静荡然无存。
一个男人踏着溪岸边两块青石,用袋子来来回回在水里捞着,也许是弄到了什么,便拿去给还在推车里的孩子看,或许是鲜活的鱼,或许是灵巧的虾,孩子看着看着,笑了。这沧浪亭畔兀突地多了几份弄儿为乐的情致。
迈进大门,因循着自己的感觉,穿过假山,绕过池塘,沿着高低起伏的回廊,欣赏着漏窗粉墙外的点点颜色。
见了榕树根摆设的清香馆,见了竹木家俬的翠玲珑,见了石头桌凳的印心石室。
今天想起,假使没有那本沧浪亭的说明,闲吟亭、明道堂、瑶华境界、藕香水榭,甚至是沧浪亭,单作是一个个景点,实在很难再记起了。
不过倒是记得看山楼,不是因为在那楼上看到了什么山,恰相反,是什么也没看见,除了一幢幢小楼。其实景致真的是极其娇贵的东西,每一个细微之处都是至关重要的。并非是这看山楼看去的都是楼,我一直在想从这个方向看去,无论有没有小楼都是看不见山的,或许,这看山仅仅是一种心情罢了。
苏州的地理是没有山的,而当地人所谓的山也不过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土包。这种丘陵地带,承载了苏州人的某种情绪,这里并不是没有山,只是没有那些怪石嶙峋的大山,是一种江南水灵的小山。
来到面水轩,脚前就是静静的溪水。当年苏子美站在这里,望着数丈外的对岸,没有今日这般车水马龙,可能只是一片空旷,抑或是三五小户人家,此周遭情形簇拥着深深院落,就是为了一个“退而隐之”。
也许这就是苏州,是苏州那温山软水的隐逸情怀。还是那个新菱嫩藕、鲜蟹活虾喂养起来的城市,一街一巷、一池一井,尽是江南人的秀气,内敛的骄傲。烟雨朦胧下的玲珑空间,跻身其中的皆是文人风雅自娱的全部。
苏州的文人,也许是太信奉“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在姑苏古城里修建了一座座亭台楼阁,把山山水水的雅致都包容其间,于是,荷塘月色下是一个个隐于都市文人骚客。正是那高高的院墙,隔开了墙里的清静和墙外的喧嚣,把读书人的大同理想和贩夫走卒的世态炎凉划上了精巧的界限。多少大家设计建造的传世园林,包裹了园林主人进退间百转千回的愁肠。
无论岁月几何,园子里的古藤槐木多少都还积淀着当年的恬雅,现代繁华带来的骚扰似乎还未及渗入其中。
走进园子,就忘却了近在咫尺的聒噪;走进苏州,也便忘记了日新月异的花花世界。这的确是个适于生活的城市。
也许是苏州给了园林灵感,也许是园林给了苏州启示,骨子里的隐逸情结让苏州找到了一个体面的理由,时刻给自己预备了清溪畔宅子,随时可以躲入深闺人不识。
很难说是“苏州·园林”还是“园林·苏州”,这错落有致的园子已然和姑苏水城完全融在了一起,成了苏州、苏州人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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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后语
两年前离开苏州,那是我最后一次长时间滞留在那个关起门的来江南小城。原本是计划放假后独自在苏州多待些日子,跑几个久仰大名的园子——后来时间有变,父亲下午便来接我,于是赶在最后的几个小时,只是去了就近的“沧浪亭”。
此后一直没有写下只言片语,直到落境加国的第三个月里,才动笔写下这篇回忆似的文字,这也是唯一一篇写完全的游园笔记,此后也写过《拙政园记》,却草草收尾,所有的记忆已然是碎片,再无头绪整理。
那篇残缺的《拙政园记》,曾经作为一篇关于“记忆”的的文字的样例放进空间——这篇姑且算是完整《沧浪亭记》只是当初应邀投回学院刊物作稿,以后再未拿出示人。
近日来朋友都开始回忆往昔的大学生活,大抵是因为四年的大学也将告尾声,忽然想起很多,那个曾经不想进苏州城门的少年人……
June 23 乡土江南地——上海二零零三年。冬。春节。上海。 记忆里是一个暖冬,不太冷。年二十九那天随着父母乘火车下上海。 上海是一个奇妙的地方,在我的记忆里被分成了若干—— 小时候常常会去,因为表哥在那里,更重要的是有很多新鲜的玩具,诸如圣斗士的模型,不知道为什么南京没有的卖,所以每次要新货的时候都是要去上海找表哥。姑父很早就在上海混得颇有头面了,那个时候大人们出去,表哥上学,就会把我一个人留在“大世界”——姑父上班的地方,那里有足够的吸引力让我老老实实地待着,“吉尼斯”是我在那里学到的东西,当然,还有咖啡冰激凌球,至今还模糊记得那个浅浅的玻璃高脚杯,三两只冰激凌球,和着奶味浓洌的咖啡。想想,也算是十五六年前的事情了,模型、吉尼斯和冰激凌堆砌起来的上海。 后来我也上了小学,自然是没那么多的空闲。不过偶尔也会去,只是没有了那么多的兴趣。再后来学校组织了一个冬令营,目的地是上海周边的佘山。那里像是有个水库。我们安扎的地方似乎是属于部队的,每天都能看见穿着迷彩背心跑步的小伙儿。冬令营的目的是涣散的,谁也不知道做什么,只是记得去了个天文台,东方明珠,世界村,其他鸡毛蒜皮的地方。然后是学会了烤竹筒饭,尽管很难吃,生硬得难以下咽,却也算是收获了。一个礼拜的行程,姑父大概来看过我三次,以至于连营地的门卫也认识我了,每次见到姑父的车,就会叫我。或许他是认识那辆车。 再后来,似乎很久没有去上海了。表哥也去了英国。有一年夏天和朋友去周庄,晚上是在上海留宿的,于是几个人去了赫赫有名的外滩和南京路,却又片刻转回了下榻的旅馆。繁华的夜上海,留给我的总是现代的浮躁气氛,灯红酒绿下狂舞的,是贫乏的影子。我倒是更乐于躺在旅店的窄床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分割着从周庄带出的“万山蹄”,就着干果饮料,和朋友闲聊上一夜。第二天去了城隍庙,站在拥挤的店堂里吃过了南翔的蟹黄小笼,游了园子,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什么兴趣也没了,也就离开罢。临走时,买了一串密腊的念珠。那是一直带着的,直到后来送进佛寺里。 上海这个地方,在记忆里变得越来越淡漠,随时可以抹去,过往的那些玩具,甜品,娱乐,小吃都是相互独立的,上海不过是个承载,却不是灵魂。对我而言,上海是没有概念的,无论如何也不能描绘,只知道大,嘈,躁——这些形容词是如此这般的飘忽。只能是说说而已。 零三年的上海之行,一是为了过年,二是为了祭祖坟。爷爷是从上海崇明岛上闹革命出来的。岛上有一条街本是属于祖业,所以他原来的名字在那些老一辈人中间还是颇有点念头,那个富农家里闹革命的孩子。 大伯父还有房子在岛上,二伯父和姑母已经完全融进了上海。过了年三十,二伯父就带着我们渡船上崇明去了。那是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站在船舷上,看着即将入海的长江。生长在江边的城市,除了津津乐道的江鲜,却从来没有与长江如此靠近,天堑变通途,一桥飞架,确实桥上桥下两分天地。第一次坐船是去普陀朝佛,临近靠岸,船体越发颠簸,起伏在混黄的海面上。远远看见落日照着浅滩,满船的人东倒西歪,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不晕船。零三年的江面,映着初升的晨曦,泛着鱼鳞般闪耀的光,我才觉得,其实最早期所学的那些修辞,才是最有效用的,简单直接的美。父亲和二伯父从舱里出来,点了烟,指着船头的方向,远远地望着,告诉我那就是崇明岛,十八年来我没有踏足的地方。二伯父说,爷爷家我这一辈人里,只有我是从爷爷、父亲那里一脉承袭着姓氏,所以我最该来这里,远方那个和上海相比尽显荒凉的小岛。不久,他们灭了烟,又进舱了,只留着我一个人,逆着风,眺着朝阳里的江心岛。再过不了多久,隧道就要建好了,待到那个时候,我大概是要做着车,穿江而过,电力所致的照明,将取代江风里的阳光。 约摸四十分钟的行船,终于足踏崇明。 环岛的一圈,是尚现得现代的公寓楼,白瓷砖的外墙面,一幢接一幢;岛上的路是真得很窄小,充当单行道才绰绰有余。越是伸进岛内,公寓变成了矮房,然后是片片田亩。逐渐地,是乡土的气味,水牛,羊群,鸡鸭,草犬,勾勒的是久违的中国。田亩围绕的,是小小的村落,不再是青瓦草棚,农户盖着自己的小楼,拥着铁栏,跟脚边种着像样的草药。 岛上似乎是刚落过雨,乡间的道路更是泥泞不堪。车停在极远房的亲戚家门口,然后步行去老宅。说是老宅,其实也是人物两非,那条乡间百十来丈的小街,延边的铺面——那是曾经的家财,如今已经分割的零零落落。据说爷爷的父亲是住在某铺面楼上的,只是现在也找不清楚了。唯一还能看见的,是街后竹林间的三处砖木结构的矮房,那是爷爷曾经住过的地方,现在怕是爷爷也不能想象那破落的模样了。矮房现在还住着人,是爷爷的一个远房的姊妹,和她那个已知天命却单身的儿子。没有人算得清,论辈分我该喊老人什么,只管叫姨奶奶好了。 矮房的内部还是木结构的;地上没有砖,还是黄土;内顶还铺的稻草;木结构的窗棱也斑驳得疏漏;掩门的木栓虽是干裂,却光鲜得很。看来不仅我十八年来未曾踏足,父亲和大伯父、二伯父也是久不曾回来,谁也没有想过老宅子如今的破落。只是知道姨奶奶怎么也不肯搬出老屋,不愿离开竹林的所在。后来父亲、大伯父、二伯父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帮姨奶奶重修老宅,说是去年修好了,我也没去再瞧见过。 说到回崇明,是因为原本盘算着年后便要出国了,临行前总是要回老家祭祖的。只是后来说祖坟早已经迁走了,已不在原先的位置,新地又太远,因为时间受限,所以向着那个方向祭拜也就是了。没有那么多太拘泥的细节。 离开老宅子前,姨奶奶和二伯父让我带一把乡土,焙干后随身带着出国,或是水土不服的时候,煮了水喝下去。于是便在宅后竹林里挖了一杯土,装着袋子,一直带回南京。 据说费老出国前,他的奶奶也在他的箱子里塞了一包“灶上土”,也是防备水土不服的。 这一把乡土,始终是时时刻刻牵动着中国人,所以不介意把中国人说成是土气的乡下人,虽然听来多少的蔑讽,倒也是事实。世世代代离不开那一点儿土地。 只是说来可笑,十八年没有涉足的地方,竟凝结着我要带走的那杯乡土。似乎我更应该带的,是南京江边的沙泥。 后来时局有些不安,计划也改变了,我从南京去了苏州,上了一年大学。真正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带,除了记忆。那包采自崇明岛的乡土,至今还放在家里的佛龛下,也未曾打开过。 May 18 水雾江南笔记(一) 已然是四月的天。按照传统习惯,已经是春天的中间儿了。 春寒料峭的时节早已经不合时宜。苏州下起了雨,整整下了一夜,到早上也没有停过,时而大些,时而又小点儿,往复着。 路过荷花塘,看到前些日子被高温骗出来的几点新鲜荷叶,如今只是猥琐地躲掩在上年遗下的枯荷梗间,有的已经早早褪去了嫩绿,在春天就枯烂了。这只是一个玩笑,天热了,人们就换上短衣短裙;天凉了,有理所当然地套上长衫长裤。但这个游戏的法则显然不合适性急的荷叶:要么就是等待真正的夏天,然后所有的荷叶都开放了,它们再出来,一定不会因为挨冻而伤风感冒,但一定要因为自己的落后而丧失舒展的空间;要么就做一次急先锋,太阳刚露个小脸儿,就像个先知先觉似的钻出淤泥,把自己完全曝露在毫无遮蔽的寂寞的空池塘里,虽然有无比辽阔的发展空间,但自此刻起,也就必须祈祷那温暖的阳光和它们订下至死不渝的契约,以保障它们不会因一时的勇敢(更不若说是冲动)而丧命。 不过,显然它们和太阳的关系并不像预料中的那么好,太阳的这个不大不小的玩笑成了它们致命的打击。出来了,就意味着为了一缕阳光,它们坚定地背叛了孕育它们的淤泥,如今太阳走了,舍下它们,它们也再不可能已背叛阳光的名义要求重回淤泥的怀抱。如果它们有第二次生命,一个可以循环反复的生命,那么也许下辈子它们会变的乖一些,会知道,为了保命,它们得迟些离开那看来恶心的淤泥。但是,就因为是循环的生命,我们又怎么知道这些勇敢的荷叶不是因为汲取了上辈子由于迟到而丧失生存空间的教训,才急匆匆地履行着“先下手为强”的古训呢?! 这种讨论看似可笑,无稽。毕竟每一个生命都清楚明白地知道自己只有这一次生命,既不知道前世如何,也无法警戒来生什么,也就只能老老实实地渡过此生。那些勇敢的荷叶就是这样,它们很老实的呆在水塘里,忍着风吹雨淋的凄凉,慢慢等待着在这春天夭亡。“先行者往往不得善终。”在荷叶的世界里好像也是可行的。 旁观者所能做的也决不是跳下塘子,殷情地为勇敢者穿衣戴帽。最了不得也就是希望先行者的命能再硬些,挨到重见光明,然后再苟活几天。 话很刻薄,但很实际。或者只有水塘里的荷叶才能有理解,即便如此,也算是:“理解万岁!”
(二) 打好了一个沉甸甸的背包,要回家了。 包里倒没有放什么要带回家劳烦洗衣机的脏衣服,因为在学校空闲的时候,都劳烦自己了,所以塞了一包的差不多都是些书,各种各样的类型。自从上了大学,买书已经没有原先那么勤快了,间隔不久还是会买一两本儿,不一定都要在第一时间看完,可以慢慢琢磨,不是书里的内容,而是琢磨怎么分配看各种书的时间。最糟糕的就是越琢磨越不明白,然后每本书看一部分,再然后每本书都舍不得放下,再再然后就是每次回家都要把所有的书都扛上,一部分幸运的可能就此架上了书房的书柜,从此免去往来颠簸之苦;另一部分不幸的则又被带回学校,继续遥遥无期的舟车劳顿。 所以每次背包回家,都觉得是背了一段木头,走到哪儿拖到哪儿,放下一些,又新添一些,每次都要把肩膀拉伤,(最早一次拉伤肩膀和背书无关,是一次溯溪时背了个不合适的登山包造成的,以后就留下了后遗症,我叫它“习惯性拉伤”)。多少有点:“自作孽,不可活”的味道。 说到书,很久没有看什么感性的东西了,更确切地说是从来就没有看过什么感性的东西。原先喜欢看那些没有情节的东西,比如《××演讲集》,《×××实录》,这些东西没什么看头,因为没有血肉,但也因为没有血肉,我才乐于去看,至少我不用花太多的时间去整理那些血脉联系。看得很轻松,因为不用付诸相应的情感。后来喜欢看小品,比如《×××美文集》或是《流行小品》,因为这些文字写得真的很美,有的叫人沉浸其中,有的叫人有种也想说点什么的冲动。看得也很轻松,、因为付出的感情可以找到合适的地方宣泄一番。再后来,就是莫名其妙地喜欢看一些怎么也看不明白的哲学大论,和一些作家写的哲学小品不一样,那些冗长的文字显得晦涩不堪,粗枝大叶地浏览或是字里行间地细抠都难以看懂那些大师到底想说些什么,前者疏于细节,后者又难免局限。只有站在宏观的角度,结合每一个细微的部分才能从那些简单的词组间隐约听见贤哲的轻声喘息。但我却不得不承认,我是个洞察力先天不足的人,想尽一切办法也不能聆听他人,连幻觉也没有。所以看这种枯涩的文字对我而言也是极其轻松的,既不是因为不用付以感情,也不因付出的感情有合适地方宣泄,而是我实在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让我有理由释放感情,即便我是真心实意地想要释放。 其实最难的是看一些作家(不是哲学家)的哲学理论,文字很浅显,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很明了,即使你有很好的耐心不厌其烦的一次又一次论证它们,答案只有一个。这种东西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并让读者随之思绪万千,一个作家,以一个哲人的身份写了些东西,然后如指路明灯似的把所有读者都变成了片刻哲人。哲思是恼人的,因为哲学是建立在矛盾上的,尽管某一类哲学不愿意承认矛盾存在,但他们至少要去思考生与死的对立,这是最大的矛盾。所以读者变得苦恼,他们在辩证地与自己作斗争。更糟糕的是这种作家最欢喜的题材往往是男人、女人和爱情,生死大事也无关要紧。男人和女人本来就是矛盾的,爱情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下子,人世间至感性的东西笼上了理性之光,变得食之无味,弃而可惜。纠缠在理性和感性间的矛盾,其难过可想而知。 说的够多的了,全都是因为肩膀又被压得酸痛。但不得不再多说一句,比之精神上由读书导致的痛苦,因背书而引起的肉体上的痛苦要实际得多。
(三) 还在下雨。撑着伞,自上桥起,走了很久都没有看到下桥的希望,这时候才体会到什么叫做“全国最长的校内桥”。 桥两边护栏上挂着的宣传横幅被淋得耷拉下来,色彩倒是比原先更加鲜艳了。很少去看这些横幅,多半不会是我们学院挂的,所以好像与己无关,很难说是清高还是自惭,因为有些事情实在觉得没什么意义,外人看得热火朝天,圈内人就只觉得索然无味,这是一种惯例。有空不如让“精神上痛苦一下”或者做个热情的看客,也好过去搅混那滩或许、大概、可能会清澈的水。 站在拱形桥的最高点,脚下就是让苏州敢自称水乡的水,很不干净的水,还没来得及让我搅和就已经很不干净的水。 往两边看,都是看不远的。过不了百米皆是浓厚的水雾,也不知道是从哪里生来的。接近水的地方,雾气很薄,以至于不远处的桥还隐约可见;越往上,水汽越重,只是茫茫一片,难辨东西,不分南北,就好像被一个盖子罩着,很闷,透不过气。 江南真得很幽默,明明下着雨,又吹着风,凭这架势就有种叫人多穿些的冲动,却恰恰相反,一旦衣服上身,又燥热难当,即便当着风,也想把多余的衣服统统除去。 空气里弥漫着水的味道,没有清爽的感觉,反倒觉得腻,气压低,压着胸口,很不情愿地吸气,又被压迫得不得不多呼出一些,平衡像是被打破了。 沿着路边走,伞撑得很低,还是要刮着一旁的树枝。感谢水的润滑,这种摩擦的声音还不至于太难听,只是“沙沙”的轻响。还有点“哗哗”声,是雨水一点点流进下水道的声音。响动让我觉得一种愉悦。我琢磨着前两天一定刚刚剪过草,否则不会有淡淡的草汁的味道。这很残酷,为一种毫无意义的刻板的整齐,就一定要把冒冒失失强出头的家伙们通通割除,不知道该不该说是没有人道主义的,因为一向标榜着人道的西方人也对剪草坪乐此不疲,并称其为艺术。一种残酷的艺术。 当然,作为草,也没什么好鸣不平的,它们和勇敢的荷叶一样,都要为自己的出风头而付出代价。荷叶的对手是老天爷,草的对手则是最接近老天爷的人。这并不意味着人比老天爷差,正相反,没有人,老天爷也不会存在,这个概念变得毫无意义。这不是“人定胜天”的问题,而是老天爷根本无力与人纠缠,它只是可怜的存在于我们的意识的某个角落,只能奢望我们不会因为一时的失忆而永远把它置于无人之境。草和人的竞争更加激烈。所有的草地都臣服在张扬与和谐的争斗中。“和谐”显然更易使人接受,自然就得在这令人赏心悦目的和谐中学会沉默。偶尔的青草气息并不意味着羸弱的身躯可以战胜锐利的钢刀,只是为了表明,在这场几乎毫无胜算的斗争中,还有一丝扭转乾坤的宽慰。 草比荷叶更执著,大概要感谢人,至少我们还没有斩草除根的念头。荷叶冻死了,这一季也就过去了,要么有个好记性,明年的此时再来质问老天爷的马虎(这当然需要更多的勇气),要么就忘掉这一切,本分地守着白莲清香。草则不同,被削去一截,生命力依旧旺盛,没多久又是高高挑起,要么就是再被修理一次,要么就是找个不碍事的地方尽情张扬一把,反正机会多的是。 雨好像是越下越小,渐渐变成了源源不绝的水雾,包裹着所有的存在,撑伞好像多余,不撑又不切场合,你会觉得自己像是传说中的积露台,没多久身上就聚满了细密的水珠。 高大的樟树让所有的叶子都集聚水汽,然后汇成水珠,水珠够大了,就任它们下落,这可比雨点大得多,还是撑伞吧。 地上是飘落的樟树的小花,到处都是,混合着积水,覆盖了所有树阴所及的路面。一辆车从上面轧过,开得很慢,发动机的声音很响,引擎盖热得烫手,因为水雾落在上面,又被蒸发成更白更细的雾气。 麻雀不知道躲在哪个荫檐下叽叽喳喳地叫唤,显示着自己还算清脆的嗓子。 这不是个可以雨中漫步的场景,于是越走越急,还有个原因就是身后有男人说苏南方言,在这个不爽快的环境里更觉得浑身又粘又腻。当然,我绝没有任何对苏南方言的偏见,只是听到男人说绵软的吴侬方言,实在是觉得难堪。完全是我个人的问题。
(四) 从学校出来,上公交车,前往火车站。 苏州的公交站台很有意思,苏州人乐于花钱在这上边,就像公共厕所也要建的尖顶飞檐、木棱窗花一样,站台也是“××古建筑公司”承建的。对本地人来说,这种厕所、站台有多大用姑且不论,只是在外乡人眼里,倒是平添了几分苏州特色,而且有钱的苏州人,把银子都花在了这些建筑上。 上公交车是用一个“挤”的,凡是有弹性的东西都可以压缩再压缩,很不幸,包里背了块“木头”,能表现的形变真的太小,只有那么丁点儿大的地方,所以只有我这个人为包让地方了。 每到公共场合,总是强烈感受到人口密度的压力。苏州是个小城市,这是就城市面积而言的。要是论及人口,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人们要习惯于这种沙丁鱼罐头似的生活。 因为下雨的原因,车上所有的通气口都被关闭了,车里是很浓的人的味道,如果我是电影里那个黑山老妖,或许我会很喜欢,可惜我不是。在这种阳气很重的地方,反而会让我觉得烦躁不安,额头冒汗。 大概也有人不喜欢这种阳气,某扇车窗掩开一条小缝儿,只是吹进来的空气也并不新鲜,夹杂着汽油味,湿湿的,不比车厢的味道好多少。 下水雾总是不过瘾的,还是下雨比较大方。于是又下起了小雨,越下越急。 车厢后座有个女人,脸抹得很白,嘴擦得很红,眉描得很重,穿着件黑色带褶短上衣,这样的人满大街都不会多,因此在这车上就更加惹人注意,确切的说是惹耳注意。女人在吹泡泡糖,听起来是比较劣质的那种,吹破时发出的声音很生涩,绝没有一点儿悦耳的成分。女人对时间真的很敏感,几乎是以等长的时间(物理学总是把“时间”和“时刻”分得很清楚)吹出一个泡泡,然后再把它咬破,反复如此,发出声响,告诫他人她的存在。 这是一种很好的证明自己存在的方法,至少她能引起我的注意,让我知道这车厢里有个吹泡泡的脸抹得很白,嘴擦得很红,眉描得很重,穿这件黑色带褶短上衣的女人,她的目的算是达到了,不至于让她觉得今天上街和没有上街毫无差别。 不过,我们到底因何而存在,这个女人给了我一个很好的答案。因他人而在。说得简单一些,我们不是因我们的自我意识而在,更不要以为我们的存在就像太阳东升西落、月亮阴晴圆缺那么理所应当。我们只是因他人的注意而存在,就像是照镜子,没有那块玻璃,我们就看不见自我。我们的理想世界一旦遭遇他人的注意就立即解构,然后在他人的意识里重建,然后我们得以存在。所有人都无法逃脱,自己的形象自己无法做主,全赖他人。那个女人也许就是这样,大概她的理想世界是白净的脸、红润的唇、精致的眉和得体的衣着,但这些不取决于她,而取决于我,一个泡泡糖女人。她——泡泡糖——泡泡咬破时发出的声响。 泡泡糖是很早以前的玩具食品了,我这么大的人,只有在很小的时候才会去吃那个可以吹出泡泡的粘粘的东西,现在大多是嚼口香糖了。糟糕的是,现在的家长又因为吃泡泡糖不太安全,而禁止小孩子嚼这种随时会噎着喉咙的玩意儿,毕竟为了吹出泡泡,它不得不比口香糖大上几倍。然后就是那些没有吃过泡泡糖的孩子再大些,也许就直接去嚼口香糖,好像吃口香糖是个时尚似的,于是泡泡糖就和孩子、口香糖脱了节。市面上也越来越少了泡泡糖的影子。这只能怪唯利是图的商人,他们为了利益而让泡泡糖退出竞争,只是成了动画片里的小道具。 所以,这个嚼泡泡糖的女人真的很有意思,尤其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嚼泡泡糖,还要嚼出声响,多少有点不太体面。不能怨我舍弃她身上其他的特点,而仅仅是把她和泡泡糖联系起来,叫她“泡泡糖女人”了。这就是她之于我的存在。
(五) 火车站不比公交车上好多少,也很挤。没有必要为买到一张软座而高兴,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单独的候车厅里找个地方安稳休息,至少是放下背包,让肩头轻松些。 如此热闹的情景只有在春节时才见过,让我懂得评价一个火车站大小与否不在于这个车站占地面积多大,而在于有多少客流量,长假时的苏州站就是如此。 我一直念念不忘曾经看到苏州站熙熙攘攘的返乡人群时说过的一句话,“火车已经不再是一种交通手段,更多的是承载了一种思乡的感情。” 还算好,时间算得很准,还没来得及在候车室坐热就检票进站了。 上了火车,换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塞上耳机,摊开书,真正准备回家了。可能是坐的地方不好,太近车厢联结处了,噪音很大。听的是格里格的《培尔金特序曲》,第一首是我最喜欢的《清晨》,可能是我的音乐妨碍了机车“隆隆”的表白,在耳塞里,除了听不清楚的熟悉节拍,更多的是机车的大声抗议,它和那个泡泡糖女人一样,一定要引起我的注意,让我明白它的存在,并要对它报以感恩的心,毕竟是它在承载我的感情。只是它比那个女人更坚决,是强烈地要求我必须无条件地注意它,而不是那个可怜的培尔金特。如果说我在公交车上注意那个女人是主动的行为,那么,我现在注意这辆火车完全是出于被动。 好吧,我知道我不是它的对手,所以乖乖地摘下耳塞,却还在看书。车开得很平稳,没有妨碍到我对“托马斯,特蕾莎,萨比娜和弗兰茨”的认识。不得不承认,火车很霸道,也很容易满足。因为它只能出声,而不可能在我面前翩翩起舞,所以它只是要求我摘下耳塞,而对我是否看书并不在意。也许我会因为看书而思绪飞扬,把它的存在抛诸脑后,不过只要我用以接收它声响的器官是闲置的,它就可以浪漫地以为我是在它的存在中过活的。这完全是它单方面的事,与我无关。 这种天真烂漫实在有点可笑。 路旁的农田并没有召唤我,对于火车以及车上的乘客都已习以为常。但这并不影响我对它们的兴趣。在这一点上,我的执著倒是和火车一样,有点可笑的天真。 记得一个月前回家时,田里开满了黄色的油菜花,是一种自然的植物的黄色,纯净的黄色。我一直不愿使用“金黄”这个词来形容花,因为这个词所描述的是金属的色泽,与植物没有瓜葛,即便它是自然的产物,也因为人的存在而变得俗气。这和植物是格格不入的。就是看见那些油菜花,顿时有了种心旷神怡的感觉。与其像个诗人那样,说,“当时我忘却了一切烦恼,精神振奋,世界变得真美好!”还不如老实交待,“当时我只看见了油菜花,世界是什么并不重要,更无暇顾及什么烦恼。而我是不是真的忘却了它们,已经不是问题。”我想让所有的朋友都知道遍地油菜花是多么美妙,但是又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向他们解释,所以只好独享那种层层叠叠、黄绿相接的美。 一个月后。今天。 还是这辆车,还是坐在窗边,田里的油菜花都没了,只有高高的深绿色的茎。因为我表达不清,所以朋友们不可能从我得讲述中想象那种美,如果他们有幸亲眼见过,那是福气,如果没有,那就只好等来年再说了。 火车跑得很快,外边的景物看不清楚,不知道还下不下雨,只是知道远处还是看不清晰,还有一抹雾气。 我知道,车是在往北开。
(六) 后来睡了一觉,很快就到了南京城。 下车,往外走。出口处堵满了人,不是到站的旅客,而是接站的人。随着又一批旅客的出站,人群又骚动起来,同样,交通也变得一团糟。对此,我总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我承认火车的运行是在传递一种感情,那么接站的行为也是感情的流露,无可厚非。 南京一定也刚下过雨,火车站因为施工而到处坑坑洼洼,泥泞不堪。只能在水洼里垫起的砖头上行走。偶尔还要伸出一直胳膊,以免失去平衡。 天有些冷,空气也是湿的,没有雾,爽爽快快。人们可以心安理得地穿上件厚些的衣服。 坐车,回家。 南京的交通也是越来越糟,过一个立交花了近半个小时。不比苏州好多少了。刚到苏州时,总是对交通抱怨颇多,也许苏州不该叫“天堂”,因为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然后每次回南京,总会在遇到流畅的交通时感激万分。好像南京人对堵塞也缺乏承受力,每每堵车时,司机就会忘记树在头顶的“禁鸣”标志,不耐烦地按着喇叭。如今倒是好多了,堵车终于成了南京交通的家常便饭,人们也渐渐习惯了快节奏现代生活中的慢节拍。也许算得上是一种进步。 车广播里是不是会冒出几句不地道的南京话,我忽然想起来我回到了南京城,身边的男男女女都说着南京味儿的普通话,虽然这种毫无变化的降调听起来总是很别扭,但至少不再是苏州男人说的吴侬软语了。 空气变了,语言也变了,我知道南京不算北方,但比起苏州还是北了一些。收起伞,背着一包“木头”,站在南京街头,我开始意识到,我已经离开江南,离开了江南的水雾。
April 20 残·拙政园记就像陆文夫说的,苏州是个关起门来的城市,外面看破破烂烂,推开门原来是春色满园。即便在今天,更多的人还是愿意把苏州和糕团、酥糖、刺绣和园林联系在一起,什么经济的数字在这里都失去了夺目的光辉。
苏州就是这样一个小小巧巧的城市,凡是现代文明的一切产物,在这里都会减速慢行。生命的年轮也随着时针的迟缓而越走越慢,越来越多的历史逃脱了时空变幻,在这个江南小城积淀。
对我来说,那种青砖绿瓦、流水人家,永远地把苏州定格在了园林上。我很乐于去谈论苏州的园林:怡园精巧,留园俊美,拙政园则时刻张显着苏州园林少见的阔大。癖好大气始终是我的毛病,所以众家园林里,我最喜好的就是拙政园。
拙政园的大门开在一条不起眼的狭长小街上,如果不是有意而来,真得很难找到。篆有“拙政园”三字的粉墙悄悄地躲在假山和盆栽之间,粉色的小花点缀着漆金的园名。大概是五月的天气,忽然叫人想起“桃花依旧笑春风”的佳句,我不确切那些小花究竟是什么名堂,不过今天回想起来,我乐意把它们想象成可人的片片桃红。
排着队进了园子,当然是要先看看园林介绍:“筑室种树,逍遥自得......灌园鬻蔬,以供朝夕之膳......此亦拙者之为政也。”
好一个“拙者为政”,那个原本只是“灌园鬻蔬,以供朝夕之膳”的平凡地方,如今倒是添缀了太多的儒雅情怀,失了始初的韵味。最早坏了这名声的大概是亲植紫藤的文征明。
这话大概只有我说得,这么久以来,文公的诗情画意一直是拙政园的骄傲。怕却只是后人的自作多情。那株历尽四百载仍然身姿矫健、绿荫满庭的古藤,把整个园林永远烙印在归田园居的闲散以外了。说不上算不算是文不对题了。
拙政的灵气在水,所以水是到处都有的。位于整个园林中心位置的就是荷花池,到了夏天便是满塘的莲色,如今还为时尚早,除了一泓碧波,什么也没有。水面偶尔是听雨轩层层叠叠的影子,轻风弹过,便无影无踪。 池畔依偎着芙蓉水榭,卷棚歇山顶,檐角飞翘,一半在岸,一半探向水面。倘是白莲飘香的季节,凭栏四顾,是绿水倘佯,莲茎轻摇。有风徐来,尽显莲之娇柔容姿和静雅风骨。 ========================================================================
这是我电脑里唯一一篇历时七个月而未有了结的文字 写了844个字,每个字却是异样的辛苦 怎么也不知道要如何继续,只是记得芙蓉榭,远香堂,卅六鸳鸯馆,十八曼陀罗花馆,见山楼,香洲,留听阁,云云 地方历历在目,下笔却是毫无生趣 到如今还是那844个字,也再没有兴趣继续了 有些东西不妨留在记忆里 写下来,记成文字,也并非好事 只要随时还能记得,也就满意了 April 12 三言两语(二)不知道怎么就引起了关于小学作文的说道,姑且说说。大概是我早就离开了我应该存在的年龄,就像妈妈说的,我没有童年,当然那些成山的玩具不代表什么。我总是觉得自己的思维和老师的不合拍,不知道是他们的跟不上我,还是我得跟不上他们,总之就是一次又一次的南辕北辙。可能对于那些四五十岁的老师而言,我终究是个孩子,我的思维,就应该是孩子的状态,想想吃,想想喝,偶尔需要深沉的时候,就对着小花小草感怀一番,纯粹的自然,不夹杂一点点人性的复杂。小学老师所需要的那些好词好句无非是一些详细的行为动作,其实不需要什么华美的词藻,只是详细即可,弯腰就是弯腰,没必要说是弓着身子;摸就是摸,抚摩显得多此一举。最流行的题目无非是“我最”,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我最尊敬的人,我最难忘的事,我最大的理想,云云。最流行的第一段则是至今都难以下咽,消化“我的记忆就像是海边大大小小绚丽斑斓的贝壳,今天我就拾起其中的一只,这是我最……”到今天我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每个人的记忆都是那些飘零岸边的死贝,毫无生趣。何况去过海边的人又有哪个不知晓,流落沙滩的,多半是那些残缺不全,釉色掉落的壳子。就好像说,“秋高气爽,万里无云,油菜也开花了。”老师倒是乐意接受这些语句,如果说第一次为这些贝壳画上波浪线是因为引用得当,兹以鼓励的话,那么以后那些无数的雷同的赞许,大概是源于习惯了。当久了老师,大概也就习惯了这种简单的垂直思维。记得五年级,老师说是要写一篇作文,题目叫《上学路上》。前一天我上学,从省委机关的大门前路过,一个拖着板车的五六十岁的人在我前面。我们同样在向前走,没有停下拦路的打算。省委的大门里开出一辆车,今天倒是记不起来是什么牌子的了,不是红旗就是奥迪,都是一个模样的。拖车人其实只差了几步就可以把板车拉走,为官车让道,但是他没有,听见司机的叫嚣,拖车人默默将车又退了回来,等着官车离开才继续前行。我看见的只是那个花白头发的拖车人的沉默。这是一个十二岁小孩子上学路上真真正正看见的,本来已是可以一字不差地记录为作文的。老师的要求大概是两百个字,我记得我写了超过五百。我就是爬在我的书台上,很仔细地记录着我上学路上的情形,并且把老师的任务翻了一翻,本算是伟业了。不过,叫我记得至今的,倒不是因为这份“伟业”,而是老师看见我作文后的表情。那个五十岁的女人,拿起我的作文本,粗略地一翻,对字数大抵有了数,开始皱皱眉头,却还是继续读了。读完的结果其实简单,“重做”;理由也不难理解,一个小学生怎么可能在上学的路上考虑这么多事情,何况还涉及对社会分工以及劳动力价值评估标准的疑问。在主题思想上表达对劳动人民的关心是好事,但不是小学生该想的事。然后很热情地给我一个重做的提示,可以写写路上的小花儿小草啊什么的,基本模式就是那个什么“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着小书包”,但是我摇摇头,因为我觉得很多人都在写这个话题,何况天上也本没有那么多闲来无所事事的鸟儿。于是老师继续解释,要是一定要从心理活动下手,也可以写写什么这一天的学习生活计划,这种事情在上学路上考虑也是合乎常理的。我还是没有接受,一则,这种心理活动肯定是不存在的,我倒是更乐意想想今天要买图案的洋画;二来,既然是可以写这些莫须有的闲话,我倒是更愿意坚持原有的写实主义。其实当老师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无可奈何之下,她给了我一张看图说话,内容是一个小娃子扶老奶奶过马路,这都是我们二三年级玩剩的东西了,一个五年级的老师还能信手拈来,可谓心思细腻。她让我把这个写了,就当我上学路上看见的好了。于是,我五年级的作文《上学路上》所记载的内容,是小学二年级的热门话题。当然,这篇作文是得了高分的,评语是“善于观察生活,细致入微”。我从此知道,评语都不过是一些违心的东西。大概再有,就是六年级的故事了。那个年代很流行“奥林匹克”,于是到了六年级,我也还是不明白,“奥林匹克”到底是一个运动的代名词,还是一种教育的机构。一个叫单尊的男人出了一本叫《奥林匹克数学》的书,于是开始了“奥数”。不知道有没有人出了一本叫《奥林匹克作文》的书,但是这样的作文班还是兴起来了。由于一直被老师批评作文的题材性,所以后来上了那个叫做奥林匹克作文的辅导班。那个班结业的时候,有一个考试,说是考试作文不但是用来记最后分数的,而且还要参加该辅导班举办的作文比赛,就是四五个班,几百号人,把作文混在一起,然后拈几个出来,发个奖状什么的。考试题目是一篇游记,但是因为是“奥林匹克作文”,所以要求要有新意,立意要独特。于是我就写了,其实游记就是这样,写来写去也无非如此,什么山,什么水,什么花,什么鸟。我写的是玄武湖,因为又有花圃,又有动物园,话题比较多,好写。我特地写了几个细节:在公园里看见有新人结婚拍婚纱照,新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有一家老小都出来游园的,生活甜美融洽。这些描述都是为了立意创新——我在结尾如此写道“这次游园我很开心,而且看见大家的生活都很美好,让我觉得我们的社会正在欣欣向荣地发展着。”我一直觉得我的立意够新,可以在一个沙子里看见世界,在一次游园中看见社会发展的步伐。不过这个孩子还是难产。任课老师看完后说,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在游园之后想到这么深远的问题呢?很不符合实际嘛!虽然我觉得我能想到就是符合我的实际了,至于别人能不能想到,那是智力问题,但是我还是很谦虚地问老师要怎么修改。改完的结尾如下“这次游园我很开心,而且能感受到大家的生活都很美好,所以我想下次再来玩。”老师看着,越来越满意,连连称好,毕竟这是他的主意。当然创意这个东西只是说说罢了,最重要的就是文字写出来要有年龄特色,吮奶嘴的时候你就不能吃冰棒。我也不想说什么,反正就是一个不正规的辅导班,找了一批不正规的大学在读生,教导了一堆言不及义的作文。作文交上去了,就等着下个礼拜拿结业证书。比赛结果是一个第一名,两个第二名,三个第三名,还有十个优秀奖。我那篇吮奶嘴一样的文字,拿了个第二名,然后我又拿着个第二名,换了一个模型玩具,就这么简单。只是还好,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很年轻,很活力,于是我再也不用写什么奶瓶文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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